“纹身的一律开除!”湖南一15岁女学生,入学后被老师发现胳膊有纹身,当场开除学籍

豆莱说说 2026-01-23 00:44:52

“纹身的一律开除!”湖南一15岁女学生,入学后被老师发现胳膊有纹身,当场开除学籍不准入学,不料女生恼羞成怒,要求学校赔15万精神损失费,校方坚决不让步!   这事儿看着是件小事,却牵扯出了校规与法律的边界,也让不少人对学校的管理方式打上了问号。   事情发生在2021年9月的长沙某职业技术学校,15岁的小丽刚办完入学手续,缴了1665元学费,就赶上了新生集训。   没成想,胳膊上一处不起眼的卡通纹身被纠察老师发现,校方当即就表了态,说学校有规定,纹身的一律不能留,直接就要注销她的学籍。   从头到尾,学校连一份正式的书面通知都没给,就口头把人拒之门外。   小丽的父亲接到消息赶过来,急得当场跪地恳求,说愿意马上带孩子去清洗纹身,保证不影响校园秩序,可老师根本不为所动,转头就通过微信把学费退了回来,态度坚决地要把人赶走。   好好的求学机会突然没了,换谁都难以接受,小丽一家又气又无奈,只能先把孩子送到私立学校就读,之后便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向学校索赔15万,其中5万是经济损失,10万是精神损害抚慰金。   面对索赔,校方丝毫不让步,坚称自己是按规矩办事,招生简章上早就写了“纹身者不得入学”,这么做没毛病。   可在法律面前,所谓的“校规”并不都能站得住脚。   法院审理时明确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法》里早就赋予了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教育部也从没把纹身列为开除学籍的理由,校方这是用自家的“土政策”凌驾于国法之上。   更关键的是,学校的处理程序也完全不合规。   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处分学生得给对方申辩的机会,下达正式文件,还得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备,可这些步骤学校一个都没走,就直接把人开除,本质上就是滥用管理职权。   最终法院的判决的结果,既没完全支持小丽家的索赔,也没认可学校的做法。   因为私立学校的学费是家长自主选择的开支,精神损害的有力证据也不足,15万的索赔被驳回,但法院明确确认了校方开除学生的行为违法。   这个结果也给所有学校提了个醒,管理学生没问题,但不能简单粗暴地“一刀切”。   小丽身上的只是个隐蔽的小型卡通纹身,清洗起来并不难,对校园秩序也没实质影响。   学校完全可以通过警告、要求遮盖、限期整改等方式引导,而非一上来就剥夺孩子的受教育权,这不是严格管理,反倒像是懒政的表现。   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下您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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