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对,老婆孩子在国外者,应该一律退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家先不清理出这些人,就无法保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阅读前请点个赞,点个关注,主页有更多你喜欢看的内容) 卢麒元老师有个重要的观点,如果一个国家核心决策人的资产,家人在国外,这个核心决策人就不能全心全意地为这个国家的利益考虑。 要是老婆孩子在加州晒太阳,他在会议桌上指点江山,定出来的规矩能公正无私吗? 这种身在曹营心在汉的“裸官”,早把个人和家庭利益跟国家利益割开了,手里的公权力迟早变成给海外家人谋私利的工具。 这可不是危言耸听,看看那些被查处的腐败案件,多少“裸官”都是这么一步步走向深渊的。 广发行原董事长李若虹,早就把妻子女儿移民到了澳大利亚,自己成了“孤家寡人”在国内掌权,没了后顾之忧就开始肆意敛财。 1998年到2005年间,伙同情妇索取收受320万元和高尔夫球会员卡,还以兄弟资金紧张为由向商人索要500万元,前后收受的房产价值高达几千万元,最后被判无期徒刑,涉案房产全被没收。 还有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妻儿早就移民海外,自己在美国购置豪华别墅,利用职权大搞权钱交易,把国家铁路建设的利益当成给家人铺路的筹码,最后沦为阶下囚。 这些案例都说明,当官员的家人和资产都在国外,他的忠诚就已经打了折扣,所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过是自欺欺人的空话。 更可怕的是,这些“裸官”早就算好了“腐败路线图”:先把家人送出国,再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一旦东窗事发就卷款外逃,妄想逃避法律制裁。 东莞市委原副秘书长吴湛辉,把怀孕的妻子移居香港后,就开始疯狂收受贿赂,通过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资产9200万元港币,专门给妻子女儿在海外买豪宅居住。 内蒙古自治区经信委原副主任文民,为了在澳大利亚留学的女儿,通过非法渠道转移资金购置房产,还以女儿名义在新加坡银行存款规避监管,最后因多项罪名被判18年有期徒刑。 他们拿着人民赋予的权力,不为国家发展出力,反而挖国家的墙角,把百姓的血汗钱变成海外家人的奢靡开销,这种行为比强盗还可恨。 国家其实早就看清了“裸官”的危害,2010年就颁布了相关法令,明确要求这类人员报告相关情况,限制任职岗位。 2014年更是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明确“裸官不得列入考察对象”,之后又多次修订规定,收紧对“裸官”的管理。 但还有人顶风作案,就是因为清理不够彻底,还有漏洞可钻。 有些官员隐瞒配偶子女移居情况,有些地方执行规定打折扣,让这些“裸官”继续留在关键岗位上,给国家利益埋下隐患。 要知道,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掌握的是公权力,管的是国家命脉、百姓福祉,要求从业者绝对忠诚、绝对干净是底线。 国外很多国家对公职人员也有类似要求,外交官的家属在驻在国的活动都受严格限制,更别说核心岗位官员的家人长期定居国外了。 咱国家的公职人员,拿着纳税人的工资,肩负着民族复兴的重任,如果心里惦记的是海外家人的安危和利益,在做决策时就难免畏首畏尾,甚至为了迎合国外势力牺牲国家利益。 就像卢麒元老师说的,核心决策人的利益不在国内,怎么可能真心为这个国家着想, 这些“裸官”的危害远不止贪腐,还会玷污社会风气、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甚至威胁国家安全。 他们中有些人掌握着国家机密,一旦外逃就可能出卖机密换取利益;有些人在任时乱决策、瞎指挥,浪费公共资源,直接侵害群众利益。 歌手曲婉婷的母亲张明杰,曾任哈尔滨市发改委副主任,把巨额国有资产据为己有,让女儿在国外挥霍,自己被羁押多年,女儿却始终不敢回国,这样的案例难道还不够警示世人吗? 所以清理老婆孩子在国外的公职人员,不是不近人情,而是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必然要求。 权力必须和责任、忠诚绑定,当一个人的根不在国内,利益不在国内,就不配执掌公权力。 国家应该拿出更坚决的态度,严格执行现有规定,彻底清查“裸官”,让他们要么让家人回国,要么主动退出岗位,绝不能让公权力,成为少数人给海外家人谋私利的工具。 只有把这些隐患清理干净,才能让真正忠诚、干净、有担当的人走上岗位,才能让人民群众放心,才能保证国家发展的正确方向。 对此你还有什么想说的?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