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报道,陕西一男子爬华山时自己翻过护栏坠亡,女儿获赔100万后,又把华山旅游公司和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26万,法院咋判? 出门旅游嘛,本来就是图个乐呵,可总有那么些人非得不把规矩当回事,结果不仅自己丢了性命,还惹出一摊子赔偿官司。 2023年10月,郑大哥(化名)通过旅行社报了个华山一日游,那天玩到华山西峰那边,有一段通往气象站的山脊路,旁边就是万丈深渊,看着都眼晕。 景区为了大家安全,早就拉了那种铁链子的护栏,旁边还立着警示牌,一路上也有保安巡逻,可监控拍得清清楚楚,郑大哥走到这儿,先是站在护栏里面愣了一会,然后居然自己主动翻过了那个齐胸高的护栏。 翻过去后,他趴在护栏外面的那个小平台上,自己又连着翻了三个滚,俩脚还往下勾了几次,最后就这么从悬崖上掉下去了。 人没了,赔偿的事儿很快就跟上了,旅行社买的保险赔了郑大哥闺女几十万,郑大哥生前自己买的“平安随心保”也赔了几十万,这两笔加一块儿都超过百万了。 按理说,这笔钱对家属也是个安慰,可郑大哥闺女不干,觉得这事儿景区也有责任,她说景区防护措施不到位,而且出事儿以后没第一时间救人,所以一纸诉状就把华山旅游公司和相关保险公司告了,要求再赔126万多。 面对这起诉,华山旅游公司和保险公司肯定也不乐意啊,景区那边说,华山本来就以险著称,出事那地方护栏、警示牌都有,符合规定,该提醒的提醒了,该拦的也拦了。 郑大哥那是自己故意翻过去的,这叫“自甘风险”,景区不该背锅,保险公司也拿监控说话,说视频里看得明明白白,郑大哥那些动作都是自己愿意做的,没人推他,既不是他杀也不是意外,而且家属已经拿了那么多钱了,不能这么没完没了地要“双重赔偿”。 法院审理了一番,给了个明确的说法,首先,法院说这案子不算重复起诉,因为之前的赔偿和这次告的对象、法律关系都不一样,家属有权再告。 法院觉得郑大哥是个成年人,明知道华山险还要翻护栏,对自己安全太不负责任了,他这种“自甘风险”的行为是导致死亡的主要原因,这大头责任肯定得他自己扛。 但是,法院也说了,华山旅游公司作为景区老板,有安全保障的义务,这义务不光是事前的提醒和防护,还包括出事儿后的及时救救。 从监控看,郑大哥翻护栏到掉下去中间有一段时间,这段时间景区没及时派人去救,这就属于安全保障没做全,所以得担个10%的次要责任。 最后,法院判了由景区投保的保险公司再赔郑大哥闺女10万多块钱,华山旅游公司就不用再掏钱了。 这判决一出来,网友们议论纷纷,有的说:“这判得挺公道,自己作死非要翻护栏,主要责任肯定是自己的,景区没及时救人担点责任也合理。” 也有人觉得:“都拿了一百多万了还告,有点贪心了吧,景区哪能像看孩子一样看住每个人啊。” 还有人提醒:“出门玩一定得守规矩,特别是爬山这种危险的地方,千万别拿命开玩笑。” 这事儿给咱们大家都提了个醒:不管去哪儿玩,一定要遵守景区的规定,敬畏生命,别没事儿找刺激。 同时也说明了,景区的责任是全方位的,不仅要做好事前的防护,事后救助也得跟上。 法律既不会让“谁死谁有理”,也不会让经营者完全甩锅。 这样的判决既公平,也给咱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长江云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