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一男子在饭桌上认识了一女子,两人相谈甚欢,吃完饭后一起去了酒店开房,期间,男子转给转给了女子1500元,女子则给男子发了购买手表的链接,结果男子欲与女子发生亲密行为时被拒,事后女子更是报警求助,最终,男子选择投案自首,其辩护人表示,受害人选择和男子一起去酒店这本身就是过错。 都是成年人了,一人出一样东西玩玩,不存在谁占谁便宜,如果说要治罪也应该是女的,因为她要占便宜又不付出,典型的诈骗行为。 现在此类案件高发,比仙人跳更容易让男人入局,然后索要巨额钱财,一旦不能如愿,即以强奸报警将男的送进监狱! 第一该女子收男方1500元,为诈骗,第二男的什么也没做为什么要判刑?别说刑事案件,就是治安案件也算不上。 这什么鬼,不同意你去开房干啥?不开房 你收别人1500干啥,一点都不懂事,应判女的诈骗未遂。 这女的套路深……嫌钱少不明说却发链接……没到手就不让男的得手……厉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