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44岁男子出轨24岁的健身房前台女子,并且给女子租了房,但是他从不在女子家过夜,不料被妻子发现了他们的关系,妻子将丈夫情人告上法庭,要求她返还46万余元,审理时,男子同意妻子的诉求,最终法院的判决让女子欲哭无泪。 信息来源:深圳新闻网 说来也怪,这桩事儿从头到尾就像翻拍连续剧,情节狗血得不行。 44岁的王某,每天在上海市中心一家健身房挥汗如雨,认识了24岁的前台小姑娘黄某。 黄某是四川达州人,独自在大上海打拼,青春靓丽、爱笑,王某一下子就动了心。 可问题是,俩人都清楚王某已经结婚,他还跟妻子魏女士过着看似平静的日子。 2023年10月俩人暗暗开始交往。 王某说,为了方便见面,他专门给黄某租了套房,房租和各种开销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出账,可他自己每晚都回家睡,压根儿不敢过夜。 别看他斤斤计较住哪,给黄某花钱却毫不手软:名牌包、限量鞋、黄金手镯,银行卡和微信转账上写得清清楚楚。 到2025年3月,这场“爱得不明不白”的疯狂消费,法院最后认定一共是356,241元。 魏女士是个精明人,平时爱算账。 这一年多来,她发现家里账单蹊跷,招行、微信转账的金额怪怪的,还看到丈夫和一个小姑娘聊天,居然互称“老公”“老婆”。 愤怒之余,她把黄某直接告上法庭,最开始诉求要回467,913元。 王某当庭也挺配合,倒戈说“没异议,让我老婆的请求都支持”。 开庭那天,黄某没来应诉,法官按缺席判了个默认。 法院引用了《民法典》有关夫妻忠实义务和公序良俗条款,认定王某拿夫妻共同财产给情人算“无效赠与”,判黄某十天内得返还356,241元并付利息。 诉讼费一共11,164.66元,按败诉分担,黄某承担8,485元,魏女士只付2,679.66元。 这事告诉我们:婚外情再怎么浪漫,都不要去做别人的情人,那些图虚荣拿物质的“小便宜”,往往吃亏的是自己,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不是一方想给就给的,做情人名声毁了,落得一生骂名,得不偿失。 现在黄某人没了钱,王某虽然回了本,可这事留给一家人的伤害,夫妻感情肯定回不到从前了,所以这是咎由自取。 大家都说“婚姻是座围城”,忠诚是门槛也是护城河。 所以,碰到类似的感情纠纷,别光看眼前的甜头,得看清楚自己的身份,不要因为一时的新鲜感而毁掉自己一生的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