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境外资金来推动立法?院长一句“无需公开”,立场太明确了!账目一旦不透明,十有八

寻觅往昔风华 2025-12-12 10:21:11

拿境外资金来推动立法?院长一句“无需公开”,立场太明确了!账目一旦不透明,十有八九就是利益链! 这事得从北京大学法学院的一场风波说起,近期有舆论指出,北大某法学研究机构参与撰写的一份立法建议,背后有接受外国基金会资助的痕迹,这个建议被送往全国人大相关部门,引起社会广泛讨论。 但关注点不止在建议本身,而是该机构到底有没有主动披露这份经费的来源?网友们更关注的是:这些资金是否带着目的进入立法讨论的视野? 问题被抛出来以后,有媒体求证该机构负责人,一句“这类资金来源没必要向公众公开”引爆舆论,这话说得轻描淡写,但公众的疑虑却越来越重。 因为这种“不透明”,恰恰是当前学界、政策建议圈最忌讳的东西,很多人就开始追问:如果这是一场立法建议的“剧本”,那谁在幕后“投资”?建议内容有没有被资金左右?是不是该把这笔钱的来龙去脉亮出来? 学术机构写立法建议本来没毛病,但如果这个建议是由“外国爸爸”掏钱定制的,那性质可就变了,而那句“没必要公开”简直像是捂盖子的信号。一个以公信力为根本的知识机构,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问题不在钱,而在这个钱的“目的性”。 国外一些基金会一向擅长通过资助研究来影响舆论、塑造立法议程,这点从美国自己防范外国资助高校就看得出来,美国教育部在过去几年频繁调查高校“外资未报”问题,哈佛、耶鲁都没躲过,他们自己都怕得要死的事,为什么到我们这就成了“不用公开”?这事到底是“专业研究”,还是“有偿建议”?你怎么看? 这类经费模糊地带,是制度上的盲区,也是公众心里最不踏实的地方,高校有权申请经费,但要做政策建议、要进立法流程,那性质就不是单纯的研究项目了,那是影响国家制度设计的事情,资金动向必须得拉清楚,尤其是如果牵扯到外国非政府组织、基金会等机构,那必须给全社会一个明确的交代。 这不是不信任学术圈,而是国家安全和制度安全的基本要求,不用举什么大道理,看看美国和西欧这些国家怎么盯着外部资金的进入路径的就知道了,为什么在我们这反倒成了“不用说”的事? 更何况,这还牵扯到另一个痛点:学术自由是不是成了一些人遮盖利益输送的挡箭牌?不少高校机构打着“国际合作”的旗号,拿着钱做研究,最后这些研究直接变成政策建议,不交代资助方、不讲清资金方向,这些年“高价咨询”“付费调研”的事也不是没见过。 有的学术团队仗着话语权,拿着对外窗口的“光环”,把高校当成了提款机,这种事情如果再遮遮掩掩,不透明只会被视作默认。 有人说应该立“外国代理人法”,对接受外国资助并参与公共议题表达的个人或组织进行强制信息披露,这个说法在中国互联网上早已有讨论,也有不少专家公开呼吁,不少国家早已立法明确:只要拿了外国钱,就必须亮身份,不得以中立身份进入政策领域,这不是扼杀言论自由,而是防止舆论被“收买”,避免学术背书变成利益工具。 我们不缺立法建议,但一定要搞清楚建议背后是不是有人“出资定制”,国家立法不能在不明来源的资金下起草,学术机构更不能在公共议题上模糊角色。 不管你是教授、院长还是研究员,只要涉及公共权力和政策制定,就要在阳光下说话。把账本亮出来,不丢人,反而能赢得信任。 在这个节点上,谁还在给“不公开”找借口,谁就等着被舆论点名,国家底线不能踩,经费流向要清楚,学术自由要尊重,但不能变成外资操作舆论的通道,一句“没必要公开”,是对公众监督的漠视,也是对国家制度安全的轻视,真正的自由是建立在公开和信任之上的,不是建立在遮掩和暧昧之中。 账本能不能亮,是一个国家制度是否有自信的体现,怕什么?怕的是钱背后的“条件”。 你觉得,接受外资搞研究是不是该披露所有经费背景?欢迎在评论区说出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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