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6万买“毒品”,到手是一大包味精。 江苏淮安,有个姓冯的男子。2025年3月,他听到一个消息。 说是一种叫“替来他明”的兽用麻醉剂,在黑市上被当新型毒品卖,价格炒得极高。 他觉得机会来了。 他立刻联系了两个人,一个姓陈,一个姓朱。对方在电话里信誓旦旦:“货有,真东西,放心。” 冯某转了账,36万。这可不是小数目。 他满心期待,等来的却是一个大包裹。拆开一看,白花花的,颗粒分明。 他尝了一口,咸的。是味精。 他马上意识到被骗了,报了警。 事情很快查清。陈某某和朱某某,根本没任何毒品渠道。他们就是从超市买了几包味精,换了个包装。 法院最近判了。这两个人,定的不是贩毒,是诈骗罪。 法官解释,他们虚构了有违禁品的事实,目的是骗钱,符合诈骗。一个因为认罪态度好,判了三年,缓四年。另一个有前科,判得重,四年六个月。 那冯某呢?他想买毒品,就没罪吗? 法院认为,他意图购买,但实际得到的是味精,不是真毒品。他也没拿着这包“味精”再去卖给别人。 所以,不构成贩卖毒品罪。当然,他的行为本身违法,会有别的处罚。 我看了这个案子,感觉像一场荒诞的黑色喜剧。 一个想赚黑心钱,撞上了两个空手套白狼的。黑吃黑,贼骗贼。 那包味精,在这里成了最讽刺的道具。它不值钱,却骗走了36万。它是个假货,却阴差阳错,让买它的人避免了一条更危险的犯罪之路。 有人问,那个“替来他明”到底多可怕? 资料显示,那是给动物做手术用的麻醉剂。人用了,会严重损伤神经系统,产生幻觉,呼吸可能突然停掉,有生命危险。 国家早就严禁它流向人体。从去年7月起,它已经被正式列为毒品了。 回过头想想,冯某当时抱着那包味精,是愤怒多一点,还是后怕多一点? 他以为自己找到了发财的门路,一脚踏进去,却发现是个诈骗陷阱。他损失了巨款,成了笑话,却也因为“货是假的”,意外地没有在涉毒犯罪上陷得更深。 这算不算一种讽刺性的幸运? 一门心思走邪路,前面等着的,可能是更深的坑。算计别人的人,自己也未必能全身而退。 那包36万的味精,是一个荒唐的结局,也像一声响亮的警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