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绝大多数国家禁止安乐死?不夸张的说,安乐死一旦被放开,那就是穷人的噩梦…… 联合国说,生命权是每个人最基本的人权,谁都不能随便剥夺,荷兰规定,想安乐死得满足一堆条件:得满12岁、脑子得清楚、得反复申请,还得两个医生都同意。 但2024年查出来,7%的申请流程有问题,更麻烦的是,医生本来是救人的,现在要变成“送人走”的,这角色一变,伦理就出问题了。 比如说,有个癌症晚期患者,化疗太痛苦,想安乐死,但要是三天后新药出来了,医生是不是得后悔?这种不确定性,让大部分国家都不敢轻易放开。 美国最高法院在1997年就说了,不让医生帮自杀,是为了保护医学的纯洁性,让医生永远站在病人这边,要是医生手里握着“生死开关”,万一被利益牵着走,那可就糟了。 加拿大2021年放宽安乐死条件后,穷人申请的比例蹭蹭往上涨,有些医生还暗示病人“早点安乐死能省医疗费”,这种风险,让“生命不能买卖”成了全球立法者的底线。 “安乐死合法化,富人得利,穷人遭殃,”这句话在荷兰成了现实,2024年荷兰安乐死的案例里,农村老人、残疾人和低收入群体占了六成多,有个植物人患者的家属算过账:养他一年得花几十万,安乐死只要几千块。 家里要是因病返贫,病人“自愿”选择安乐死,背后可能全是经济压力,加拿大更过分,有些退伍军人等不到轮椅坡道,医生却建议他们“考虑安乐死”,这种“被选择”的悲剧,在医疗资源分配不均的地方特别常见。 更可怕的是器官交易,2023年,欧洲暗网曝光了好几起“安乐死卖器官”的案子:有钱人假装得了绝症,通过安乐死搞到健康器官。 联合国警告,资源分配不均的地方,底层人最先倒霉,要是安乐死和钱挂钩,那它“人道主义”的外衣下,可能藏着比疾病更可怕的罪恶。 荷兰安乐死合法化20年,适用范围从“快死的身体疾病”慢慢扩展到“精神疾病”,2024年,精神类案例从2010年的0.3%涨到了2.2%,30岁以下的患者有30例。 有个20岁的自闭症患者,被家里人忽悠着签了申请,他那时候能明白“死亡”是啥意思吗? 英国2012年有个植物人,听到未婚妻的声音后手指动了动,说明医学判断有时候不靠谱,要是安乐死门槛降低了,谁敢保证“精神痛苦”不会变成新的“合理理由”? 比利时2014年允许未成年人安乐死后,80岁以上昏迷或痴呆的老人里,“没申请就被安乐死”的案例多了起来。 这种“被代表”的死亡,正在动摇社会对生命尊严的看法,美国医师协会说,安乐死一旦合法,适用范围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最后威胁所有弱势群体。 安乐死合法化的争议,其实是“技术理性”和“人文关怀”在打架,医学现在能精准控制死亡时间了,但我们是不是忘了生命的韧性?荷兰的例子告诉我们,安乐死解决不了痛苦,它只是把痛苦从病人身上转移到了社会上。 穷人因为没钱“被选择”死亡,精神病人因为判断力差“被代表”死亡,暗网里的器官交易越来越猖獗,我们失去的不仅是生命,还有对人性的坚守。 中国选了条更难但更人道的路:医保改革覆盖了80%的临终关怀费用,社区里建了“生命教育站”,培训志愿者陪终末期患者,伦理教育成了医护的必修课。 这些事儿可能没法立刻减轻痛苦,但它们传递了一个信念:生命的尊严不在于“没痛苦地死”,而在于“被尊重、被救治、被陪伴”的过程。 要是社会能给每个生命兜底,安乐死自然就没市场了,因为真正的文明,从来不需要用“死亡”来证明“尊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