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女子肺炎去输液,吊针时她意外发现,注射液已过期45天,女子告知护士后,

百日依山尽 2025-12-10 00:02:19

江苏泰州,女子肺炎去输液,吊针时她意外发现,注射液已过期45天,女子告知护士后,护士赶紧处理掉输液袋,之后院方表示,输了过期药水,对身体没有任何影响。 没想到,次日女子就出现了发热、胸闷等症状,可院方却以女子心里压力大、饮食不佳等理由推托,提都不提药水过期的事。女子气不过,投诉到卫健委,结局让她始料不及。 三个多月的等待,等来的竟是一张2万元罚款的截图,江苏泰州的王女士盯着手机屏幕,心里又气又寒。 谁能想到,自己因为肺炎住院输液,竟稀里糊涂输了过期45天的药水,后续身体不适被医院百般推诿,维权之路走得如此波折。 事情要从2025年8月下旬说起,王女士因肺炎加重,住进了泰兴市中医院接受治疗,医生开具了盐酸莫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等药物,安排每日输液缓解病情。 住院第二天输液时,王女士无意间瞥了一眼手边的输液袋,包装上的有效期字样让她瞬间警觉——药品有效期至7月13日,而当天已经是8月27日,这袋注射液已经过期整整45天。 她立刻起身告知身旁的护士,对方得知后神色有些慌张,没多做解释就迅速拔下输液管,拿起那袋过期药品匆匆离开病房。 等王女士的家人闻讯赶来想留存证据时,输液袋已经被护士处理得无影无踪。家人找到院方询问情况,得到的答复轻描淡写,反复强调这袋过期药水不会对身体造成任何不良影响,让他们不必过分担心。 可让王女士始料未及的是,到了8月28日,她的身体就出现了明显不适,原本有所好转的发热症状再次出现,还伴随胸闷、心悸等情况,呼吸都变得有些困难。 家人赶紧带着她找医院沟通,怀疑这些症状和前一天输的过期药水有关,可院方却一口否认,反而将原因归咎于王女士心理压力过大、住院期间饮食不当,从头到尾都回避药水过期的核心问题。 看着自己身体难受却得不到合理说法,医院的态度更是让人心寒,王女士再也无法忍受,当即向当地卫健部门提交了投诉,希望能通过正规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以为投诉后会很快收到调查结果,可日子一天天过去,转眼三个多月过去了,卫健委那边始终没有任何动静,医院也从未主动联系过她协商处理。 直到12月8日,一位朋友给王女士发来一张“信用泰州”平台的截图,她才知晓事情的处理结果。 截图显示,泰兴市卫健委早在12月3日就已作出处罚决定,确认了中医院在8月27日使用过期注射液为患者诊治的违法事实,依据相关条例对医院处以2万元罚款并给予警告,这份处罚信息还同步发布在了泰州市政府官网上。 更让王女士无奈的是,即便处罚结果已经公示,涉事医院依旧没有任何表示,既没有向她道歉,也没有对她的身体不适作出合理解释,依旧坚持她的症状是自身原因导致,与过期药水无关。 记者后续联系医院医患沟通办时,工作人员仅表示相关科室有过报备,但因王女士直接向卫健委投诉,医院目前并不清楚该如何处理。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属于劣药,禁止销售和使用,医疗机构使用劣药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患者若因此受到损害,有权要求医院赔偿损失。 王女士的遭遇不仅让她自身承受了身体和心理的双重折磨,也引发了不少人对医疗药品管理的关注。 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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