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大学生李某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该案源于校园宿舍内的日常琐事,却因当事人情绪失控引发严重后果,凸显了青少年法治意识与情绪管理能力培养的重要性。 经查,2025年10月30日晚,某高校学生李某某在宿舍内长期多次随意丢弃烟头,室友黄某经多次提醒劝阻无果后,于当晚再次就该问题与李某某沟通,双方随即发生言语争执并升级为肢体冲突。冲突过程中,李某某情绪失控,从宿舍抽屉内取出水果刀刺向黄某,导致黄某左大腿内侧被刺伤。经专业鉴定,黄某左侧股动、静脉破裂并引发失血性休克,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 案发后,李某某主动到案自首,但鉴于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且犯罪情节恶劣、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不良,检察机关经审查后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表示,大学生作为成年公民,应具备基本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在集体生活中需遵守公序良俗,理性处理矛盾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