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一男子和丧偶女子结婚后,住在女子婚前买的房里,女子亡夫留了套二居室给儿

沙漠中探寻驼铃响 2025-12-04 11:49:16

辽宁大连,一男子和丧偶女子结婚后,住在女子婚前买的房里,女子亡夫留了套二居室给儿子住,多年后儿子要办产权登记,需先办到母亲名下,用母亲工龄购买,再以亲属过户的方式登记到自己名下,儿子为缓和与继父关系,自愿放弃母亲名下其他房产继承权,可等产权办好准备过户时,继父坚决反对,称房子产权应有自己一半,儿子无奈,将母亲和继父告上法院,要求二人配合过户。这个案件涉及多个法律关系和权益问题,主要包括继承权、产权归属、家庭关系以及过户程序等。以下是对案件的分析和可能的法律依据: 一、案件背景梳理 房产情况:房子为女子婚前购买,女子已去世,房产由其儿子继承或继承权未明确。女子留给儿子的房产是一套二居室。 家庭关系:男子与丧偶女子结婚,住在女子婚前购置的房产中。女子亡夫留有房产,留给儿子,儿子想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过户方案:儿子打算先用母亲工龄购买(即以母亲名义购买,再以亲属过户方式转到自己名下),同时为了缓和与继父的关系,放弃母亲名下其他房产的继承权。 继父的立场:继父坚决反对,声称房产应有自己一半权益,试图阻止过户。 二、法律分析 房产归属问题: 如果房产由女子婚前购买,且没有明确赠与或遗嘱,通常属于女子个人财产。 女子去世后,房产的继承权应由其法定继承人(如子女)依法继承。 继父若未被明确列为继承人,则无权主张房产权益,除非有遗嘱或其他法律依据。 关于用母亲工龄购买的方案: 用母亲名义购买房产,属于“以母亲名义购买再过户”的方式,可能涉及虚假交易或规避法律。 过户时应遵守法律规定,确保产权转移合法有效。 放弃继承权: 儿子放弃母亲其他房产的继承权,须符合法律规定,且应经过合法程序。 这属于遗产继承中的放弃行为,应由继承人自愿、明确表达。 继父的权益主张: 继父若未被合法继承人身份确认,不能声称拥有房产一半权益。 若继父为法定继承人(如配偶),应通过合法继承程序确认权益。 法院的裁判依据: 法院会根据房产的所有权、继承关系、家庭成员身份以及相关证据判断产权归属。 如果房产为女子个人财产,且继承权已依法确认,继父无权主张房产权益。 三、可能的法律建议 确认房产所有权:查明房产的产权证,确认是否属于女子个人财产或其他性质。 合法继承程序:如果房产属于女子个人财产,继承人(子女)应依法办理继承手续。 过户合法性:避免虚假交易或规避法律的过户方案,确保所有操作符合法律规定。 家庭关系调解:建议家庭成员通过协商解决分歧,必要时寻求法律调解或咨询。 四、总结 继父若未依法取得房产权益(如未作为继承人),其反对过户可能缺乏法律依据。 儿子应依据合法的继承程序,依法办理产权转移。 如果存在争议,法院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 如需具体操作建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权益得到合法保护。大连房产 婚后房产归属 婚内转移房产 婚房产权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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