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男子独自打工赚钱养家,家里还有几十万负债要还,妻子则在家当全职宝妈,分

运良说是非 2025-12-03 17:03:27

河南郑州,男子独自打工赚钱养家,家里还有几十万负债要还,妻子则在家当全职宝妈,分文不挣,谁知,男子竟发现妻子借贷给一男主播打赏17万,对方唱个歌跳个舞,说句“姐姐辛苦了”,就把妻子哄得又打赏又给对方点外卖、买衣服买鞋,恨不得给人家从头到脚都给包圆了,男子怒从中来,带着妻子顺着外卖地址找到男主播,说你不是喜欢我妻子吗?我给你送来了! 吴先生和他媳妇结婚10年了。 这10年里,吴先生是家里顶梁柱,一直在外头辛辛苦苦打工挣钱养家,他媳妇呢,就在家当全职妈妈,照顾两个孩子。 就在前几天,吴先生偶然发现媳妇有点不对劲。他亲眼看见,媳妇在给一个直播跳舞的男团点小红心。 这本来可能就是个随意的小举动,但吴先生却留了个心眼。细问之下,他媳妇还真就承认,确实跟其中一个男主播有私下往来聊天。 更让吴先生冒火的是,媳妇因为怕被发现,早就把和那男主播的聊天记录删得一干二净。 如果说聊天删记录是块大石头砸在吴先生心上,那接下来的发现简直就是把他推进冰窟窿里。 他深入一查,他媳妇可不仅仅是跟人家聊聊天那么简单。 短短5个月时间,她竟然在一个直播平台上,给那个男主播打赏花钱花了17万多! 这还不算完,翻看手机记录,吴先生发现媳妇还给那男主播买了外卖、买了戒指、买了药、甚至裤子鞋子都买过!感觉恨不得人家从头到脚都给包圆了。 吴先生气愤地质问媳妇:人家就唱个歌跳个舞,喊几声‘姐姐辛苦了’,就把你捧得晕头转向找不着北了? 媳妇则表示,刚开始就是觉得直播间气氛挺好玩的,偶尔刷个小爱心啥的,也没觉得有啥。 后来加了男主播的微信,俩人开始天天聊,聊着聊着,感觉就有点不对劲了,那个男主播会说喜欢她,这可把她哄的心里美滋滋,说也喜欢那个男主播。 按理说,吴先生一个人赚钱养家,他媳妇没有经济来源,这打赏的钱哪来的? 原来,那17万根本就不是家里的闲钱,全是她偷偷摸摸借的网贷! 吴先生得知这件事后,更是天都塌了,他们家本来就欠着外面几十万的债,日子过得紧巴巴,现在又背上这么多贷款,他真是不知如何是好了。 他不懂,妻子到底看上对方啥了?她有老公有孩子,这个家不好吗?为啥不惜贷款给对方花17万? 面对丈夫这一连串锥心的问题,吴先生的妻子始终低着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当被问到后不后悔时,她才终于轻轻地点了点头,算是默认。 这无声的点头,并不能平息吴先生的怒火和屈辱。他感觉整个家都被妻子的行为给毁了。 后来,他顺着妻子给男主播点外卖的地址,找上了门,他带着妻子直接冲到那个男主播面前,当面说,你不是喜欢她吗?我把她送来了!你看怎么办吧! 而那个在手机直播间里能说会道的男主播呢?面对找上门的夫妻俩,他也选择了沉默,不吭声,不回应。 如今面对面了,吴先生妻子也还是像之前一样,沉默,一言不发。 记者直接问男主播:你们俩到底算啥关系?女方打赏你的时候,你知道她是有家有室的人吗?对这些关键问题,男主播统统选择了闭口不答,拒绝回应。 男主播这“一问三不答”的态度,彻底把吴先生激怒了。虽然聊天记录被删了不少,但他还是看到了一些片段。 他觉得,在直播间里送点小礼物支持主播,这还能理解。但他完全搞不懂,为啥男主播要私下跟他老婆聊?还怂恿他老婆花钱打什么“公会赛”、搞什么“PK”? 更关键的是,这17万多的打赏钱,虽然是网贷的,但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他强烈要求男主播所在的公司,把他作为丈夫应有的那一半钱给退回来! 面对吴先生的索赔要求,工作人员解释:我们在平台上做直播,谁愿意来看、谁愿意花钱打赏,那是用户自己的行为,我们控制不了。至于主播下了直播之后私下干了啥,我们会去了解核实一下情况,该怎么处理就处理。 最后,对于吴先生要求退钱的这件事,工作人员就甩下一句话:你的诉求嘛,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该起诉起诉。 那么,从法律角度,怎么看待这件事?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吴先生与妻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吴先生打工所得收入及妻子家庭劳动价值均属于法定共同财产范畴,而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但“平等处理权”需以“日常家事代理”为限。 吴先生妻子单次打赏17万元、借贷支付的行为明显超出日常生活所需范畴,构成对共同财产的重大处分,需经配偶同意。 吴先生事后追认无效,符合“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撤销条件。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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