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六年级学生没有完成作业,老师没打没骂,叫他到走廊去补,半个小时左右回到

洁说越山 2025-12-01 10:25:28

山东枣庄,六年级学生没有完成作业,老师没打没骂,叫他到走廊去补,半个小时左右回到了教室。没多久,老师发现这名学生状态不对,赶紧打电话叫他母亲接回看病,母亲说自己忙,老师便安排两名学生将他护送回家。事后,家长带孩子检查,确诊为“童年情绪障碍”,家长一口咬定,怪老师让他娃补作业,体罚他娃留下了严重的心理阴影,要求学校赔偿9.6万余元。学校很委屈:补作业是合理管教行为,且老师全程无体罚,为什么赔钱呢?孩子家长也不管,一怒之下将学校和老师告上法庭。 六年级学生小张的母亲王女士是一位性格直率、要求严格的家长。某个周五的上午,她带着孩子的诊断证明走进学校办公室,怒气冲冲地找校长和班主任理论。 王女士的手里攥着一份厚厚的心理诊断书,封面上赫然写着“童年情绪障碍”。 她的声音高亢而颤抖:“你们就是这么做老师的吗?我把孩子送到学校,你们就是这么管理的?我好好一个孩子,你们这是害他!” 班主任李老师连忙站起来,手举得微微发抖,试图安抚家长的情绪:“王女士,请您先冷静,我们真的没有吵过,也没有体罚过小张。” 李老师的语气温和,却掺杂着一丝无奈。她记得那天的情形非常清楚。 事情发生在一周前的周三下午。下午第一节课是数学课,班主任在例行检查作业时发现小张和班里七八个同学的作业没有完成。 为了不影响课堂进度,李老师并没有当场批评或责骂,只是平静地说:“小张,你跟其他同学先到走廊去补作业,半小时左右回来。” 小张点点头,慢慢走到走廊,带着作业本坐下开始补写。整个过程没有争吵,也没有任何体罚。 半小时后,当李老师看到小张回到教室时,发现他的脸色异常,眼神飘忽不定,情绪明显低落。 李老师心里一紧,意识到情况可能不对,于是立即拿起电话拨给王女士:“小张现在状态不太对,建议您尽快带他去医院检查。” 电话那头,王女士的语气有些不耐烦:“我正忙着呢,今天抽不出时间。”李老师深知孩子的情况紧急,于是做了一个决定:安排班里两名同学护送小张回家,以确保孩子安全。 第二天,王女士带小张去医院,经过一系列心理评估和专业检查后,孩子被确诊为“童年情绪障碍”。 王女士在看到诊断结果后情绪彻底爆发,她将矛头指向学校,坚信孩子的病症是因为补作业这件事所引发的心理阴影。 她认为班主任在走廊让小张补作业,是变相的体罚行为,导致孩子受到了精神伤害。愤怒之下,她要求学校赔偿9.6万余元。 学校方面感到十分委屈。校长赵老师在办公室里反复叮嘱班主任:“补作业是合理管教行为,而且全程没有体罚。” 老师们心里都清楚,学校的管理行为符合教育规范,且当日李老师发现孩子异常后立即采取了妥善处理措施,根本不存在违法或侵权行为。 家长的态度异常坚决。在协商无果后,王女士直接将学校和班主任告上法庭,要求全额赔偿。案件进入法律程序后,法官第一时间调取了当天教室和走廊的监控录像。 监控显示,李老师全程没有体罚行为,补作业期间也只是静静坐在走廊监督学生,及时发现孩子异常后,十分钟内就联系了家长,并安排同学护送回家。 录像还显示小张当时的表情虽然紧张,但并无明显的受伤或恐惧迹象,行为举止相对平稳。 在法庭上,王女士多次强调孩子的心理问题与学校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她申请司法鉴定,希望通过专业机构证明“孩子的病症是学校行为直接导致的”。 专业机构经过评估后,前后有六家鉴定机构一致表示,这种因果关系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无法鉴定。 法官在庭审中反复核查证据,详细听取了老师、家长以及目击同学的陈述。 证据显示:学校全程行为合理,补作业属于教育管理范畴,没有超越教师权力范围;教师发现学生异常后及时联系家长并安排护送,体现了合理关怀。 且司法鉴定无法证明孩子的心理障碍与学校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最终,法官在判决中指出,学校无过错、无违法侵权行为,不满足民事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因此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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