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一女子通过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以近150万元竞得32间房产,其中19间都是

洋仔说法 2025-11-30 15:57:15

河南周口,一女子通过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以近150万元竞得32间房产,其中19间都是临街门面,并按流程将全款打入法院指定账户,拿到了盖有公章的《成交确认书》,本以为捡漏。不料,女子准备接收房产,交付却一拖再拖。法院最初解释称有九户人家以“早就花钱买了房”为由拒绝搬离,承诺会强制清场。可这一纸承诺,在近六年的时光里也落了空。昔日偏僻之地如今已成热闹街区,房产价值早已翻番,但这一切却都与女子无关,房子始终不属于她。无奈之下,女子转向与法院协商,即便退钱,也应获得合理补偿。法院口头承认其投资损失,答应补偿,但具体的方案和资金,至今仍无踪影。   2019年12月,张燕在浏览淘宝网时,偶然瞥见一则司法拍卖公告,某法院正在拍卖当地某社区的32间房产,其中19间为临街门面。   张燕来了兴趣,实地考察了标的物,当时该社区尚显冷清,门面大多紧闭,周边环境尚未成熟,但思忖再三,决定参与竞拍。   2020年1月15日,经过多轮竞价,张燕以149.776万元的价格成功竞得这32间房产。   次日,张燕将全款转入法院指定的执行款监管账户,手持盖有法院公章的《成交确认书》,满心期待即将到来的资产交接。   突如其来的特殊原因让交付延迟了一年,起初张燕并未在意,直到2021年秋,她才发现事情远比想象中复杂。   原来,法院虽在2020年3月和8月两次张贴腾房公告,却有9户占房户以“早已签订购房协议并付款”为由拒绝搬离。   法院在2021年9月出具的情况说明中承诺“制定执行方案进行强制搬出”,这份书面保证让张燕稍感宽慰。   时光荏苒,曾经的偏僻地段如今已是另一番景象,街道拓宽、绿树成荫,新建小区陆续入住,医院等配套设施拔地而起。   随着区域发展,当初150万元竞得的32间房产市场价值已然翻番。   2024年,张燕与法院协商替代方案,提出退还购房款并给予合理补偿的诉求。   双方曾口头达成补偿意向,但资金迟迟未能到位,法院工作人员近日回应时坦言:“占房户较多且不愿搬离,案件牵涉问题复杂。”   该工作人员承认张燕的投资损失客观存在,表示“应该给予补偿”,但强调“资金尚未到位”,承诺将加快处理进度。   如今,张燕手中的《成交确认书》纸张已微微泛黄,就像她等待的热情逐渐褪色,从满怀期待到无奈协商,从要求交房到接受补偿,她的遭遇令人同情。   目前,张燕依然在等待法院承诺的“加快处理”能真正落地。   那么,从法律角度,这件事如何看待呢?   《网拍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本案中,张燕已持有法院出具的《成交确认书》并已付清全款,虽然《成交确认书》不等于最终的《执行裁定书》,但它是法院出具确认拍卖成交的法律文件。   在法律实践中,买受人凭《成交确认书》和付款凭证,法院有义务出具《执行裁定书》以完成所有权的法律确认。所有权转移后,法院的下一核心义务就是现场交付,即“腾退并移交”。   所以,法院作为本案的处置单位和执行法院,其职责不仅在于组织拍卖,更在于确保拍卖物能够按照拍卖公告要求交付到买受人手中。   从2020年1月拍卖成交至今已近六年,法院未能完成交付,已构成执行拖延,实质上是一种未完全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拍卖成交后,法院以“占房户较多所以未能腾退”作为理由,从法律角度看是站不住脚的。   法院在2020年两次张贴公告后,在占房户拒绝搬离的情况下,理应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执行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见,法院对于占房户较多的情况,仍可以采取一定合理措施,以维护买受人张燕的合法权益。   对于法院迟迟未解决交付的问题,张燕可以采取执行监督、检查监督等措施,尝试督促法院采取执行行动,完成交付。   不过,张燕作为买受人,如不再想要房子,也是有救济措施的。   《网拍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请求撤销网络司法拍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一)由于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视频或者照片展示以及瑕疵说明严重失实,致使买受人产生重大误解,购买目的无法实现的,但拍卖时的技术水平不能发现或者已经就相关瑕疵以及责任承担予以公示说明的除外;……   具体到本案,拍卖的32间房产因案外人占据导致的“交付难”,如该等案外人占有的情况未在拍卖实如实公告,则披露内容存在瑕疵,张燕可能构成重大误解,继而有权据此主张撤销拍卖,并主张赔偿责任。   此外,张燕在不主张撤销拍卖的情况下,也可以法院执行过错为由,主张国家赔偿,以弥补自身损失。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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