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经过 预谋与实施:2009年8月25日19时,时年17岁的刘某、谢某观看淫秽

案影追踪录 2025-11-28 00:15:09

作案经过 预谋与实施:2009年8月25日19时,时年17岁的刘某、谢某观看淫秽视频后,锁定被害人刘甲(41岁女教师)为目标。二人先在14栋楼顶确认其独自在11栋楼顶散步,随后持木棒、拳头袭击致其昏迷,因被害人反抗再次殴打,并先后实施强奸。作案后丢弃凶器木棒于医院旁猪舍附近。刘甲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死因系钝器致颅脑损伤及窒息。 供述细节唯一性:两人供述中提及“被害人夜间散步习惯”“踢背致下巴撞地”“踩踏腹部”等细节,与尸检下颌伤、裙子鞋印等证据完全吻合,法院认定符合“非亲身经历不可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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