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 没结婚的人彻底傻眼了, 因为新规出来了,婚前同居也被 认定为家庭成员了 11月25日,最高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婚前同居认定属于家庭成员!意思是现在只要男女双方住在一起,也算是一家人了。 有个疑问那万一同居期间对方打人,是不是就算家暴不算故意伤害?还有如果后面分手了,对方是不是也要财产呢? 法律这么定,核心是给受害者撑腰。以前很多同居暴力因为“没领证”只能按普通伤害算,受害者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都难。 现在明确家庭成员身份,不管是身体殴打还是精神虐待,都能按家暴维权,保护更直接。 至于财产,别担心会被“共产”。新规里说得很清楚,同居财产还是看谁出资、谁所有,各自的工资、单独买的东西还是归自己。 只有共同出钱买的才按比例分,跟婚姻里的共同财产完全是两码事。 我觉得这新规特接地气,不是催大家领证,而是正视现在的同居现状,既不让施暴者钻法律空子,也不搞“一刀切”侵犯个人财产。 法律管的是底线,不是干涉生活选择,同居该怎么过还怎么过,只是多了层安全保障。 你对这个新规怎么看?是觉得更有安全感了,还是依然有顾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