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女子小叶提出分手后,男友罗某为求复合,先是情绪失控拿刀威胁小叶打消分手

芹姐说法 2025-11-25 18:43:39

浙江湖州,女子小叶提出分手后,男友罗某为求复合,先是情绪失控拿刀威胁小叶打消分手念头,小叶再次提分手,罗某强行闯入其出租屋,持刀威胁,又带她去餐厅用碎瓷片威胁,之后非法拘禁小叶10小时,期间多次强迫她发生关系,罗某被捕后毫无悔意,称是你情我愿。检方调查发现罗某行为恶劣,以强奸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对其提起公诉,建议从重量刑。 小叶和罗某曾是情侣,相处后小叶觉得不合适,第一次提分手,罗某情绪失控拿刀威胁她打消念头,小叶只能暂时搁置。 小叶本以为那次之后罗某能冷静,可噩梦才刚开始,没几天小叶再次提分手,罗某瞬间暴怒,像失控野兽冲向小叶出租屋。 当时小叶在屋里收拾,听到脚步声还没反应过来,门就被踹开,罗某拿刀架在她脖子上,恶狠狠说不分手就杀了她,还拖着小叶去餐厅。 到了餐厅,罗某掏出碎瓷片威胁划花小叶脸,小叶哀求,罗某却冷笑。 吃完宵夜,罗某强行把小叶带回住处,反锁门,推倒在床,说别想走。 小叶挣扎哭喊,罗某强行与她发生关系,10个小时里多次强迫,小叶拒绝就遭更粗暴对待。 小叶趁机给朋友发求救信息,朋友帮忙报了警。 民警迅速找到住处,破门而入,罗某先愣后反抗,被民警制服。 押解路上,罗某还嘴硬说两人你情我愿。 到了警局,经审讯认为罗某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多次强迫发生关系构成犯罪,罗某却梗着脖子说太爱小叶想复合不算犯罪。 罗某还口口声声说爱,可他的行为,真的是爱吗? 爱一个人就能无视法律,随意伤害对方吗? 检方介入调查,收集大量证据,发现罗某行为恶劣,给小叶造成身体和心理双重创伤。 检方认为:罗某构成强奸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毫无悔意,态度恶劣,应从重量刑。 罗某的辩护律师辩解称:罗某因感情受挫一时冲动,主观无恶意,希望从轻处罚。 小叶坐在原告席,听着辩论,哭着说这段感情只有痛苦恐惧,希望公正判决。 罗某在小叶明确拒绝分手后,拿刀威胁,强行与小叶发生关系,且在10个小时内多次强迫,这完全符合强奸罪中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规定。 罗某用刀架脖子、碎瓷片威胁,这些暴力胁迫行为让小叶不敢反抗,不得不屈从,所以罗某构成强奸罪是毫无疑问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罗某强行把小叶带回住处,反锁门,不让小叶离开,限制了小叶的人身自由,时间长达10个小时,这符合非法拘禁罪的范畴。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罗某未经小叶允许,强行闯入小叶出租屋,这属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侵犯了小叶的住宅安宁权,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罗某的辩护律师说罗某主观无恶意,可从法律角度看,不管主观想法如何,只要实施了犯罪行为,就要承担法律后果。 罗某的行为,不是简单的感情纠纷,而是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不能因为所谓感情因素就减轻处罚。 最终,经法院审理后,数罪并罚,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 在现实中,像这样以爱之名实施伤害的行为并不少见,有些人打着爱的旗号,却做着伤害对方的事,这是对爱的扭曲。 真正的爱应该是尊重、理解和包容,而不是占有和控制,当感情出现问题时,应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而不是采取极端手段。 感情不是犯罪的挡箭牌,任何人都不能以爱之名去伤害他人,在面对感情问题时,要保持理智,遵守法律,用正确的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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