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一大爷发现家里的智能燃气表只要是电池一没电,燃气就会立即停了!大爷认为智能燃气表自身运转产生的电费应当由燃气公司承担,同时认为燃气公司在燃气表电池没电后,不能不吭一声就把燃气停了,也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一纸诉状将燃气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燃气公司支付自己更换燃气表电池所产生的23.8元费用,且不能在燃气表电池没电后采取停气措施。 薛大爷遇到了一件让他火冒三丈的事,作为一位腿脚不便、年事已高的二级残疾退休老人。 薛大爷本来只想安安心心地做顿饭,却在做饭的关键时刻,碰到了一个让人崩溃的“意外”:正烧得火热的锅,突然就熄火了。 经过一番检查,薛大爷发现,原来是家里智能燃气表的电池没电了,导致供气中断。 更让他气愤的是,燃气公司并没有提前提醒他电池快没电,也没有任何预警措施,而他自己还要为这块公司设备的电池更换买单。 薛大爷觉得这根本不是钱的问题,而是一笔不合理的“糊涂账”,他虽然年纪大了,但脑子依然清楚,他觉得燃气公司这一做法非常不合理。 智能燃气表的普及,使得燃气公司省下了大量的人工成本——比如去每户家里抄表的费用,这本该是燃气公司享受的技术红利。 可是,设备电池的损耗问题,却悄悄转嫁到用户身上,按照薛大爷的计算,南京市大约有190万燃气用户,如果每个用户每年要为电池支付10元,那么燃气公司一年就能从中节省将近2000万元的开销。 而这2000万元,却是通过让普通消费者,为公司设备的维护买单来实现的,薛大爷不仅要忍受家里的燃气忽然断掉,而且还得自己掏钱换电池,完全没有任何提前警示的机制,甚至饭菜都做了一半就停了。 面对这种情况,薛大爷终于忍无可忍,决定为自己和所有可能受害的市民讨个公道。 于是,薛大爷将燃气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不仅返还电池费用,还要求停止这种“没电就断气”的做法。 他认为,这种操作不仅影响了他的正常生活,也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法庭上的对抗也极具看点。 燃气公司自信满满地拿出《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试图用其中“用户应提供燃气计量表用电源”的条款来推卸责任,表示燃气公司并不需要为用户的电池问题负责,用户的起诉没有依据。 但是,薛大爷早已准备好了“反击”,他引用了更高层级的法规,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燃气计量表及其前端设施的维护、更新应该由燃气公司负责。 薛大爷强调,“提供电源”并不等于“用户免费为企业设备供能”,而且,作为服务提供方,燃气公司应承担起设备维护的责任,而不应该让消费者为企业的设备买单。 更令薛大爷和围观的群众感到愤慨的是,燃气公司这种做法显得极为冷漠和傲慢,根据《民法典》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有义务在出现服务中断等问题时,提前告知消费者。 对于技术故障,比如燃气表电池快没电,完全可以通过短信、APP推送等现代通讯手段,提前通知用户,可是燃气公司选择了最省事的方法——直接停气,根本不考虑用户的实际感受。 薛大爷认为,燃气公司这种为了简化管理、减少成本而牺牲用户体验的做法,显然是错误的。 在庭审过程中,虽然法院组织了调解,双方表示愿意进行沟通,但直到目前仍未达成一致。 对薛大爷而言,这场官司的输赢,早已经超越了那几块钱的电池费用,他不仅是为了自己的权益发声,更是为了所有消费者争取一个公平的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