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52岁男子见57岁寡妇在家做饭,突然上前抱了她一下,双方拿起铁钎和钉耙对峙,大妈愤而报警,男子被拘留5天,岂料大妈却因肚子疼住院11天,认为是男子搂抱导致,要求对方赔偿1.7万,而法院这样判! (来源:裁判文书网) 57岁的付红霞已经习惯了独居的生活。10多年前,她的丈夫不幸因病离世,自那以后,她没有再选择组建新的家庭。 随着女儿长大成人,远嫁他乡,付红霞便开始了一个人守着老屋的日子。她性格开朗,为人活络,在村里人缘不错,左邻右舍平时也常来串门聊天。 然而,寡居的身份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眼中,却成了可乘之机。村里一些年纪相仿的单身或丧偶男性,时常会对她表现出过分的“关注”,52岁的王德贵便是其中较为执着的一个。 2022年7月的一个中午被打破。时值盛夏,烈日炎炎,村民们大多在家中午休或纳凉。 付红霞像往常一样,在自家厨房的灶台前忙碌着,准备着简单的午饭。此时,王德贵在村里漫无目的地闲逛,不知不觉就来到了付红霞的家门口。 看见院门未锁,他便径直走了进去。发现付红霞正在做饭,王德贵上前用轻佻的言语与她搭话。 由于平日里村里人互相开玩笑比较普遍,付红霞起初并未特别警惕,也以寻常打趣的方式回应了几句。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完全超出了付红霞的预料。正当她背对着王德贵,专注于灶台上的活计时,王德贵突然从她身后快速靠近,伸出双手猛地从后腰抱住了她。 这突如其来的侵犯行为让付红霞瞬间惊怒交加,她立刻用力挣扎,迅速摆脱了王德贵的搂抱。强烈的屈辱感和愤怒感涌上心头,付红霞当即对王德贵进行了严厉的斥责和怒骂。 情绪激动之下,她顺手抓起了放在灶台附近的一根铁钎,指向王德贵,试图将他驱离。 面对付红霞的激烈反应和手中的铁钎,王德贵非但没有立即退让,反而也进入了对抗状态。他俯身抄起地上的一把铁锹,与手持铁钎的付红霞形成了对峙的局面。 两人手中都握着平日里干农活的家什,此刻却成了紧张对峙中的“武器”,空气中弥漫着剑拔弩张的气氛。 短暂的僵持过后,王德贵或许是看到付红霞情绪异常激动,最终选择了退却,丢下铁锹,转身离开了付红霞的家。 惊魂未定的付红霞在原地呆立了片刻,巨大的委屈和后怕席卷而来,这次事件让她感到既愤怒又不安。平静下来后,她果断地拿起了电话,拨通了报警号码。 当地派出所的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将王德贵带回了派出所。经过依法审查,公安机关认定王德贵的行为构成了骚扰,最终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事情至此并未画上句号。冲突发生时的高度紧张和随后持续的愤怒情绪,对付红霞的身体造成了意想不到的冲击。 在事件发生后的几天里,她感到身体严重不适,最终不得不前往医院就诊。经过医生的详细检查,诊断结果为泌尿系统感染。由于病情需要,付红霞在医院接受了为期11天的住院治疗。 躺在病床上,付红霞反复回想事件的始末。她坚信,自己这次泌尿系统感染的急性发作,与王德贵的那次冲突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 她认为,正是由于王德贵的骚扰行为,导致了她在极度的惊吓和愤怒之下,身体机能出现紊乱,从而诱发了原有的潜在健康问题,最终不得不入院治疗。 出院后,付红霞要求王德贵赔偿她医疗费等费用8581元,另外还要赔偿9000块精神损失费。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 如何看待王德贵搂抱付红霞的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王德贵趁付红霞不备,对她进行搂抱,已经构成了对她的猥亵,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拘留5日的处罚,符合法律规定。 2、 付红霞的索赔主张是否合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虽然王德贵的行为明显存在过错,且该过错直接导致了冲突发生,但付红霞没有医疗机构出具诊断书,明确说明泌尿系统感染由情绪激动、外力冲突等诱因导致。 仅凭付红霞主观主张,而无专业医学鉴定,因果关系难以成立,医疗费用的主张无法得到支持。 不过,王德贵的行为侵犯了付红霞的人身权益,且其作为独居妇女,付红霞因冲突产生长期焦虑、恐惧,符合“严重精神损害”要件,王德贵应酌情赔偿。 3、 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付红霞提供的医疗诊疗报告,确认其疾病为泌尿系统感染所致,且付红霞有以往病史,付红霞无法提供其入院治疗是因王德贵对其猥亵所致,其医疗费等索赔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王德贵猥亵付红霞违法事实清楚,对付红霞心理造成较大创伤,应酌情进行赔偿。 最后,法院判决王德贵赔偿付红霞2000元精神损失费,驳回其其他诉讼请求。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