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女生上班喝水,刚抿一口就吐了,杯子里飘着不明液体,还有股怪味。她怀疑有问题,于是找到公司查监控,果然发现,同事张某竟然趁她不在时,对着她杯子做龌龊事,她一气之下,拿着视频报了警!张某单独找到女生,让她给个面子“撤案”!女生没同意,事后女生辞职,并申请仲裁赔偿,被驳回后她又起诉至法院。法院判了! 那杯变质的水,成了小红和公司三年职场关系的最后一根稻草。 作为一家工程公司的员工,小红平时在开会的间隙,习惯性地拿起自己的保温杯喝水,可这次她却发现,杯中的液体既粘稠又滑腻,水的颜色发黄,底部还浮着一些不明的絮状物。 一股刺鼻的腥臭味瞬间让她的胃部翻腾,那种感觉不仅让她生理上恶心,更让她感到一种深深的恶心与不安。 这一切的真相远比那口变质水更让人心寒,监控录像给出了答案,录像显示,在一个小时的会议间隙里,同事张某偷偷溜进了空旷的办公室,目的明确地走向小红的工位。 更令人震惊的是,从录像的回放看,这已经不是张某第一次做这种恶心的事,之前类似的破坏行为,前后竟发生了三次。 这种行为显然无法用“恶作剧”来掩饰,这完全是一次蓄意的恶意破坏,带有明显的侮辱性质。 手握铁证的小红,原本应该报警处理并寻求公司支持,但局面却变得更加微妙,在她准备报警时,部门领导马某打来了电话。 令她震惊的是,马某并不是来安慰她,而是以“年轻人一时糊涂”为借口,劝说她撤回案件,甚至让她“给个面子”。 这种试图掩盖和轻描淡写的态度,让小红瞬间心如刀割,最终她只冷冷地回复了三个字:“不可能”。 尽管张某最终在法律面前无法逃脱责任,并且承认了自己所有的不当行为,但这起事件对小红的职业生涯打击却是毁灭性的。 一个被人恶意多次“投毒”的工位,谁还敢继续待下去?出于本能的反应,小红选择了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17060元的经济补偿。 她认为,既然工作环境已经变得不安全,公司作为雇主应该承担责任。 当这起案件进入法院后,公司的态度发生了反转,法院认定,既然张某已经受到法律的惩处,公司也配合了调查,而且没有明显的压迫或逼迫小红辞职,那么她的辞职就被定性为“自愿”。 公司并未强迫她离职,甚至没有因她的投诉而做出任何报复行为,因此,法院判定这起事件不属于“公司逼迫离职”的情况。 这场官司的判决给了职场一个严峻的警告:情感上的“不得已”,不等于法律上的“被迫离职”。 当遭遇极端的心理伤害时,如果公司表面上配合报警、没有作出明显的惩罚性措施,受害者即便因工作环境不安全辞职,也很难获得法律上的赔偿。 法院明确指出,如果受害者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公司逼迫其离职,那么她辞职的后果只能由自己承担。 这起案件提醒我们,面对职场中的恶性行为和人性的阴暗面,即便受害者心理遭遇重创,法律依然会根据事实和证据作出判决。 即使公司有表面上的配合行为,也不能消除其对受害者造成的心理伤害,因为没有“逼迫离职”的实锤,最终辞职的后果就只能由受害者自己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