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钱,却不能用来救命!”上海,46岁的独身女子突发脑溢血住院,因病情严重,一直昏迷,由于女子父母双亡,没结婚,也没有儿女,甚至连近亲属都没有,一直无法动用自己的存款救命!远亲帮忙垫付3万多医药费,医院要求缴清剩余21万余元,银行却拒绝支付,保险公司也拒赔。 (来源:小强热线) 今年10月14日,上海46岁的蒋女士给公司发了条请假信息,说自己头晕得没法动,谁也没想到这会是一场危及生命的意外。 同事放心不下上门查看,一推开门就见蒋女士瘫在地上,赶紧把她送到了新华医院,诊断结果是脑出血,必须马上手术。 手术需要家属签字,可蒋女士一辈子没结婚,没孩子,父母早就过世了,远在兰州的姑姑今年4月也走了,舅舅三十岁左右就不在了,身边连个近亲属都没有。 最后大家好不容易联系上远房亲戚吴先生——蒋女士的父亲是吴先生爷爷的姐姐的儿子。 吴先生接到消息没多想,立刻赶到医院签了字,还和蒋女士公司一起垫付了3万元医药费,让手术能顺利进行。 可蒋女士的病情没那么顺利,后来又查出有烟雾病,神智从一开始的基本清醒慢慢变得模糊,最后只能住进重症监护室,靠呼吸机维持生命。 日子一天天过去,医药费像滚雪球一样涨起来。到11月11日,总费用已经累计到21万多,而且每天还在以五千到一万的金额增加。 医院找到吴先生让他缴清剩余费用,可这高额开支让普通家庭的吴先生实在扛不住了。 更让他无奈的是,咨询律师后得知,他和蒋女士没有法定继承关系,就算蒋女士病情恶化,他也没法动用她的财产来还自己垫付的医药费。 其实蒋女士名下有存款,也买了重疾险,可现在她昏迷不醒,没人能替她处理这些资产。 后来,居委会主动联系了银行和保险公司,想代签把钱转到医院账户付医药费,却被拒绝了——保险公司说居委会没有这个权利。 后来大家才知道,按照规定,得先通过法院宣告蒋女士为无民事行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再指定监护人,才能动用她的财产。 居委会没放弃,一边让派出所查询蒋女士是否有其他近亲属,一边联系上兰州姑姑的孩子,可表亲属也不算近亲属,对方远在外地,能不能承担监护责任还没个准信。 好在目前有个好消息,经过医院全力救治,蒋女士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但还不知道能不能恢复到能自己签字的状态。 不得不说,钱在银行,人在ICU,明明有钱却救不了命,太不合理了,远亲能垫付3万已经仁至义尽,换谁都扛不住21万。 蒋女士不是没存款没保险,却因为没人监护卡在救命的最后一步。医院的绿色通道保障了抢救优先,但后续费用不能一直让远亲和医院承担。对于独身人士来说,提前做好意定监护太重要了,相当于给自己留了条后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