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用4句话来总结山西反杀案大部分网友的观点: 1、我们需要这样的法律[下雨],当有一条狗扑向我的时候[可怜],承担责任的应该是狗和他的主人,而不是让我跑快一点。 2、我们需要这样的法律[下雨],当有人闯进我家门的时候,我可以选择讲理或者是拿刀,而不是让闯进来的人先选。 3、我们需要这样的法律[下雨],当我受到伤害的时候,法律抓住的应该是施暴者的刀,而不是束缚住防卫者的手。 4、不论什么时候,都是让不法者先退却,而不是让受害者先低头[下雨]。 这四句呐喊戳中无数人的心,说到底大家要的不是“以暴制暴”的特权,而是法律给普通人的底气。谁愿意遇事就拔刀?可当危险找上门、退无可退时,防卫的权利不该被条条框框捆住手脚。法律的初衷是守护正义,要是让受害者在自保时还得反复掂量“会不会越界”,那才是真的本末倒置。 好的法律该是不法者的紧箍咒,而非受害者的枷锁。它该明确告诉所有人:闯祸的要担责,施暴的要受罚,正当防卫的人不用怕。当每个人都能放心守护自己和家人,不用在危险面前犹豫退缩,这样的安全感才是最实在的。 你觉得法律该如何更好地平衡防卫与边界?来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