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21岁的大学生张某宁可能是真的肠子都悔青了吧, 没想到自己的一时“贪欲”,会把大好前程葬送,还把自己的余生全部送进了监狱! 为了一万块的“好处费”,在怀疑有问题的情况下,还继续帮取快递,最终葬送了自己的一切,真的是一手好牌打成稀碎! 有网友说:要是一口咬定,就是不知道里面是啥,帮人取个东西,会怎么判 关键在于他是不是知晓是毒品。这点才是法律鉴定他行为的动机。如果一万就说他知晓,钱不能作为论证 记住,任何报酬跟你所做的是不成正比的!比如给你1万,那说明这个事起码不止10万。价钱越高,体量越大。 之前有朋友说要我帮忙收两万块钱,顺便把欠我的钱一起还了,我没答应她欠我钱也没有还 拿个快递,给一万,叫你搞个不相关的干嘛,再注意周围的人。只要是个成年人,就清楚肯定有问题。 大家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