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解了两句就罚10万,拘留15天。 这哪是依法办事分明,就是拿权利乱来。 在2025年6月,山东临沂五十五岁大娘杨宝花,因为不服丈夫轻伤案的判决,被告被判拘役三个月,赔偿二点五万元,她到临沂经开区法院执行大厅与法官理论的时候发生了言语冲突,法院认定其辱骂谩骂。 法官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99条,对其罚款十万元,并拘留15日,刑事诉讼法第199条适用的一个场景,就是一个法庭审判的过程中,这条方案只存在于开庭过程中。 杨女士,在这个判决做出之后,然后去到法院跟那一个法官理论的,所以就我个人理解,不属于这个199条所规定的一个法庭审判的过程中的刑事诉讼法罚款是一般是低于一千块钱啊,这都已经罚款十万了。 执行大厅应该有摄像头,是否辱骂一查便知,个人觉得就算骂人了,不至于处罚这么重,打人者才罚2万,辱骂就已经到了10万。 其次是大娘质疑法官,还是辱骂法官,罚款十万的依据是什么,法官不能滥用权力枉法裁判,若无法律依据,必须追责,对枉法的法官必须追究责任,身为执法者这样的法官太冲动了,就因为人家和你辩解了几句,就打击报复当事人,这已经超出了法官的权力,纯粹是滥用职权,必须严查严惩。 55岁农妇“辱骂”法官被罚10万 天价处罚
辩解了两句就罚10万,拘留15天。 这哪是依法办事分明,就是拿权利乱来。 在20
棋差一招
2025-09-17 20:07:27
0
阅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