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当年龄成为逃避惩罚的盾牌,我们不得不问:正义是否也能如期而至?二十六岁女子面试理疗师岗位,竟在光天化日之下遭到七十三岁董事长的猥亵!
今年一月,张女士前往上海某纺织公司面试时,董事长朱某某以“考察治疗手法”为由,要求她使用精油为其按摩。更令人发指的是,他多次要求“往大腿内侧推”,随后竟然脱下裤子裸露下半身。整个过程持续两个多小时,期间还有言语性骚扰和让其担任私人理疗师的要求。
我们应该如何面对面试陷阱,董事长的不轨之举?张女士面试的岗位是理疗师,本该是展示专业技能的场合,却成了七十三岁董事长朱某某实施猥亵的幌子。朱某某自称拥有多家公司,还是某大学的客座教授。 这些光环背后,却是一个借着职务之便实施猥亵的嫌疑人。他不仅以考察治疗手法为名要求按摩,还得寸进尺地要求“往大腿内侧推”,最终竟然脱下裤子裸露下半身。这一切都有录音为证,铁证如山。事发后,张女士一直恶心干呕发抖,控制不住地反复洗手,每天要洗二十多次。她被诊断出强迫症和创伤应激综合征,这是多少受害者遭遇不幸后的心理写照!
报警后,警方确认了朱某某的猥亵行为,并做出了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决定。但因为朱某某已满七十周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为什么法律对七十岁以上的违法行为人网开一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对七十周岁以上的人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这一规定主要是基于人道主义考虑,认为年长者身体机能衰退,行政拘留可能对其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但不执行行政拘留并不等于免除所有责任。如果涉嫌刑事犯罪,则不受年龄影响;即使不构成犯罪,也可寻求民事赔偿。张女士表示:“朱某某猥亵的事实已经认定,却无法接受行拘处罚,我准备走民事诉讼,要求道歉和赔偿。”根据规定,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若受害者患上心理问题,且能证明是猥亵行为直接导致,治疗费用应由施暴者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问题已得到重视。有些草案规定七十周岁以上的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可以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法律不会永远宽容作恶者。《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已经传递出信号: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即使年过七十,同样可能面临拘留处罚。张女士已经决定提起民事诉讼维权,法律之路虽然漫长,但正义从不该因年龄而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