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节,河北唐山滦南县,邸亮(化名)和初次见面的相亲对象王美娟(化名)在车上发生关系。谁成想第二天,王美娟就向邸亮索要5万元赔偿,否则就告邸亮强奸。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邸亮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因为一次相亲身陷囹圄。 原来,2018年正月初六,邸亮经滦南县某婚介所介绍,结识了25岁的王美娟。当晚8时许,众人饭罢,邸亮驾车带着王美娟来到县城的北河边上散心。 月色微醺,两人聊得投机,情投意合之下,在车内发生了关系。随后,邸亮将王美娟送回婚介所并转给婚介所老板王某500元。 让邸亮意外的是,没过多久,婚介所老板王某就打来电话,询问他是否和王美娟发生了关系,并索要5万元,否则就报警,告他强奸。 慌忙之中,邸亮连忙驱车赶到王美娟的住处,想要问个究竟。可是,后者却推脱身体不适,不想见他。交涉过程中,随行的老板王某问邸亮如何解决,如果5万拿不出来,3万也行。 邸亮觉得事有蹊跷,回应说明天再谈。 第二天一早,先是王美娟打电话给邸亮,向后者索要2万元了结此事。紧接着当天晚上,婚介所老板王某带人来到邸亮家中,威胁称如果不拿钱,就报警。 邸亮后来才知道,这个王老板此前有过前科,因为盗窃和强奸蹲过大牢。可是,事情已经发生,他也只好打碎门牙往肚子里咽。 为了息事宁人,邸亮给了王老板4000元,希望解决此事。谁料王老板却抱怨钱太少,没有5万元解决不了,于是邸亮又给了王老板几千块。加上之前的4000元,共计1万多元。 邸亮想着这事儿应该解决了吧?谁料就在2018年3月1日,警方以涉嫌强奸罪将邸亮拘留。当年年底,邸亮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3年期间,邸亮虽然有减刑的机会,但是他觉得自己冤枉,所以都没有答应。 2021年2月28日,邸亮出狱。他始终认为自己无罪,也一直在调整心态,希望未来能够做一名消防员,为社会做贡献。 回顾整个事件,其实大多数人应该都明白,邸亮大概率是被“下套了”。 从婚介所老板王某的复杂关系,到后续王某“代替”王美娟一次次地向邸亮索要赔偿,这场打着“相亲”旗号的饭局,无异于一个桃色陷阱。 可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而依法判定的罪名。 这其中有两个关键点,一个是“暴力或胁迫手段”,一个是“违背妇女意愿”。因为邸亮和王美娟已经发生了关系,所以王美娟只要一口咬定是被胁迫的,那么邸亮就已经十分被动。 即使对王某的伎俩心知肚明,但在既定事实面前,邸亮也只有认栽。 《君子行》有云:“君子防未然,不处嫌疑间,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意思是我们不要让自己处在嫌疑的地位,招惹非议。 邸亮如果能够控制自己的欲望,也不会招来牢狱之灾。可正是因为自己的一念之差,他的人生轨迹也被改写。这其中有“冤枉”的成分,但也少不了让人叹息和自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