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男子网购牛奶发现日期不对向12315投诉,电话挂断前竟听到接线员吐槽“又碰

亚荣旋律 2026-03-14 21:35:17

福州一男子网购牛奶发现日期不对向12315投诉,电话挂断前竟听到接线员吐槽“又碰到职业打假,非常恶心”;市监局:已道歉,已批评接线员。 近日,当事人沐先生(化名)网购牛奶时,发现实物包装标注的生产日期比平台宣传页早7天,遂于3月11日致电福州12315热线投诉。 通话结束前,接线员未挂断电话,导致沐先生听到其对同事称"又碰到职业打假了,非常恶心"。沐先生表示,此次遭遇使其深感心寒,维权行为被污名化为"职业打假"缺乏依据。 沐先生自始至终只要求商家整改日期标注问题,全程未提出任何索赔诉求,这就是最典型的普通消费者维权。他多次向媒体澄清,自己极少投诉维权,这次只是发现食品信息不符,担心误导其他人才拨打热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预包装食品必须真实标注生产日期,宣传与实物日期不符属于法定标签违规行为。消费者发现这类问题主动投诉,是法律赋予的合法权利,也是对市场秩序的监督。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接诉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对待投诉人,不得轻视、贬低或歧视维权者。涉事接线员的言论,直接违反了热线服务的基本操守与岗位要求。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3月12日发布通报称已严肃批评接线员并完成道歉,沐先生却公开表示未收到涉事人员的任何正式致歉。官方通报与当事人实际情况不一致,这种做法很难让公众认可整改诚意。 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施行的司法解释明确区分合理维权与恶意索赔,仅对超出生活消费需求的恶意高额索赔予以规制。沐先生的行为完全在合理维权范围内,接线员直接将其归为“恶心”的职业打假,属于严重的认知偏差。 12315热线是面向公众的官方维权渠道,工作人员的态度直接影响消费者的维权信心。把正常投诉当成麻烦,把合规维权污名化,会让更多人不敢维权、不愿维权。 当地监管部门不能只停留在口头批评与通报回应,更要补齐一线人员的法规培训与服务意识短板。只有严格按制度办事、尊重每一位投诉人,才能真正守住消费者维权的第一道关口。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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