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去深圳投奔男友,在烧烤店工作,短期内与老板发生两次性关系,第三次半夜拒绝并推开人,老板留下安全用品后离去。朋友假称“表哥”报警,警方先以猥亵立案,一审判十个月,上诉后高院以证据链不足将前判撤销,案子纠缠四年。 烧烤店生意不算差,大多时候要忙到后半夜,老板是个中年男人,平时话不多,对员工也算客气,没怎么苛待过小水。刚上班没半个月,两人就发生了第一次关系,没有强迫,也没有争执,就那样自然而然地发生了,之后没几天,又有了第二次。 小水没把这两次事放在心上,也没告诉男友,只当是一时糊涂,想着以后不再这样就好。可她没料到,麻烦会来得这么快。那天半夜,烧烤店打烊后,员工都走得差不多了,老板又找到她,想再发生关系,小水当场就拒绝了。 她用力推开老板,语气很坚决,说以后不要再这样了。老板愣了一下,没再强迫,也没说什么难听话,转身从包里拿了一盒安全用品,放在旁边的桌子上,然后就离开了烧烤店。小水看着那盒东西,心里又慌又乱,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她不敢告诉男友,怕男友误会,更怕这段感情就此结束。思来想去,她给最好的朋友打了电话,把事情的前前后后都讲了一遍。朋友听了很着急,劝她报警,可小水害羞,也怕事情闹大,迟迟不肯。 朋友没办法,只能瞒着小水,假称是她的表哥,打了报警电话,说小水被烧烤店老板猥亵。警方接到报警后,很快就介入了调查,调取了烧烤店的监控,也找了小水和老板做了笔录,最后以猥亵罪立案侦查。 案子拖了一段时间,终于开庭审理。一审的时候,法院根据双方的陈述、监控记录以及相关证据,判处老板有期徒刑十个月。老板不服这个判决,觉得自己没有猥亵小水,两次性关系都是自愿的,第三次也没有强迫,于是提起了上诉。 上诉后,高院重新审理了这个案子,仔细核查了所有的证据。最后认为,现有证据链不够完整,无法充分证明老板存在猥亵行为,两次自愿发生关系的事实,也让猥亵的认定存在争议,最终撤销了一审判决。 从报警立案,到一审判决,再到上诉改判,这件事整整纠缠了四年。这四年里,小水没再在那家烧烤店工作,也没敢再提这件事,男友后来还是知道了,两人吵了无数次,感情也大不如前。 四年时间,足够改变很多事情,小水的生活被这件事打乱,老板也因为案子消耗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与其说是谁的过错,不如说,这是一次边界感缺失和证据意识不足,共同造成的遗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