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潮州光复后,末任知府陈兆棠被革命军逮捕并处决的老照片。陈兆棠任内推行“保甲连坐”,凡被指控通匪者即捕即杀。据《潮州志》《申报》等记载,1908—1911年间,陈兆棠下令处决者超过3000人。其中多有被诬陷的平民,甚至出现“一日诛戮数百人”的记录,民间称其为“屠伯”。 武昌起义后,广东各地纷纷独立。11月10日,潮州革命党人、士绅与民军联合,迫使清军投降,潮州“和平光复”。陈兆棠最初被推为临时都督,但民众强烈反对。光复后,潮州民众及革命党人强烈要求清算陈兆棠。11月17日,民军将其逮捕,押往汕头。途中民众围堵唾骂,高呼“处决民贼”。 陈兆棠被押回潮州城内镇署前广场(一说汕头)公开枪决。行刑前,刑场悬挂白布标语:“处决民贼陈兆棠以谢天下”,围观者万人空巷。据《潮汕革命纪事》记载,陈兆棠临刑前索笔写下遗书,其中最关键一句为:“不死于君,不死于国,死于因果”。写毕从容就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