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玩笑开过了!”辽宁沈阳,肉摊摊主午后趴在摊位上打盹,一顾客见他睡觉,没开口叫

每日案论 2026-03-10 19:39:03

“这玩笑开过了!”辽宁沈阳,肉摊摊主午后趴在摊位上打盹,一顾客见他睡觉,没开口叫醒他,而是拿起摊上的尖刀扎向摊主的手,没想到力度没用对,刀尖直接扎进了摊主的手腕。摊主痛醒后,不仅没发火,还拿起装好的肉递给了对方。摊主表示,这是老客人了,他知道对方是开玩笑的。网友:没有分寸的人要远离。 男子在菜场经营着一个肉摊,下午两三点,市场里人不多。 肉摊老板起个大早,又忙了一上午,累得实在扛不住,就趴在满是油污的案板上眯瞪一会儿。 这时,有个常来的老主顾,拎着袋子过来买肉。 见老板睡得死沉,他也没开口喊一嗓子,而是抄起了肉摊上那把剔骨的尖刀。 接下来的操作,把旁边摊位的人都看傻了。 这顾客估计是想搞个恶作剧,拿着刀尖对着老板的手就戳了过去,本意可能就是轻轻扎一下肉皮,把人疼醒就行。 可这一刀子下去,坏事了。 也不知道是这顾客手滑,还是压根没个轻重,那刀尖没扎在皮肉上,直接对穿了! 锋利的刀刃硬生生扎进了老板的手腕子,血瞬间就滋了出来,案板上一片红。 睡梦中的老板被剧痛惊醒,那种透心凉的疼,换谁都得蹦起来骂娘。可这老板的反应却出乎意料。 他看到眼前是老顾客后,没发火,而是抓起早就称好的一袋肉,稳稳当当地递给了那个扎他的人。 整个过程,老板一声没吭,除了手有点抖,动作那是相当专业。 那顾客接过肉,看着老板手腕上还插着的刀,估计也吓懵了,道歉几句后拎着东西就走了。 等人走远了,老板才简单包了包伤口。 后来旁人问起这事儿,大家都以为这得报警抓人吧?毕竟这可是故意伤害啊! 结果老板的说法让所有人意想不到。 他一脸憨厚地表示:没事,不是故意的,那是老主顾,跟我开玩笑呢。 这话一出,网友都炸了。啥开玩笑啊?拿刀捅手腕子叫开玩笑?这要是手抖偏一点,扎到大动脉,那事儿就大了! 再说了,猪肉有细菌,居然敢直接刺入皮肤?这真是不把别人的命当命。 明明可以选择喊一声或者敲一下桌子,最后却选择刺老板一刀,居心何在? 这老板的心理其实也好猜:做小买卖的,怕得罪人,尤其是老主顾,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忍忍就过去了,只要生意还在就行。 不过话说回来,这顾客的心也是真大,或者说是真缺心眼。再熟的关系,也不能拿刀戳着玩啊。真是太没有分寸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顾客持刀戳刺摊主手腕,主观上存在故意,客观上造成摊主身体损伤,已构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 虽摊主称系“开玩笑”且未追究,但这属于民事谅解范畴,不影响行政违法的认定。 如果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还将涉嫌刑事犯罪。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欢迎关注@一案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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