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不胜防!”广东,25岁男子邀请14岁女孩来自己家中吸“上头烟”,趁对方吸了“

拾九观人间 2026-03-10 10:47:48

“防不胜防!”广东,25岁男子邀请14岁女孩来自己家中吸“上头烟”,趁对方吸了“上头烟”出现意识模糊的之际,与对方发生了关系,事后,男子担心女孩报警,还给了女孩100元补偿。女孩起初也确实没有报警,不过几天后因身体不舒服去医院检查,被发现染上病,案发!男子悲剧了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又被女孩父亲携女孩告上法庭,索要10万余元赔偿。法院判了!   2023年7月,14岁的小花(化名)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大11岁的谭某。   懵懂的小花对这个陌生男子毫无防备,而谭某从一开始就心怀不轨,刻意拉近关系、取得信任,等待下手时机。   两个月后的9月5日,谭某以“一起抽点烟解闷”为由,邀请小花前往自己家中,涉世未深的小花出于好奇和信任,跟着他走进了那个日后成为噩梦的出租屋。   一进门,谭某就拿出一包包装粗糙的“电子烟”,无任何厂家信息和成分说明,凑近能闻到刺鼻怪味,和普通电子烟截然不同。   谭某含糊其辞地称这是“新款电子烟,抽着解乏”,点燃后递到小花嘴边,小花没有拒绝。   吸了几口后,小花很快头晕目眩、意识模糊,浑身无力、站立不稳,像喝醉了一样任人摆布。   谭某见她失去反抗能力,趁机对这个14岁女孩实施了性侵。   得逞后,谭某担心小花报警,掏出100元现金塞给她,敷衍地让她“别把今天的事说出去”。   这100元不是补偿,而是对受害者的赤裸裸羞辱,是他试图掩盖罪行的卑劣手段。   小花又怕又懵,拿着钱跌跌撞撞离开了谭某家。   她不敢告诉家人、不敢报警,既有少女的羞耻心,也被那100元的错误逻辑带偏,以为事情能就此过去。   可身体不会说谎,几天后,小花浑身不适、精神萎靡,家人察觉异常后,赶紧带她去医院检查。   检查结果让全家崩溃——小花染上了传染病,这一切都和谭某的侵害密不可分。   在家人的耐心询问下,小花终于哭着说出了被侵害的全过程。   家人又气又痛,当即报警,警方很快将谭某抓获,这场被金钱掩盖的罪恶彻底曝光。   谭某给小花吸的“上头烟”,根本不是普通电子烟,而是披着电子烟外皮的毒品,核心成分是依托咪酯,一种医学常用的麻醉诱导剂。   早在2023年9月,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已将依托咪酯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当年10月1日起正式管控,吸食、贩卖、藏匿、运输均属涉毒违法犯罪,与吸毒贩毒同受制裁。   吸食后不仅会头晕、意识模糊、口齿不清,长期吸食还会严重损害大脑和神经系统,甚至危及生命。   法院审理认为,谭某诱骗未成年人吸食管控物品并实施性侵,构成强奸罪,鉴于受害者是未成年人,依法从重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本以为坐牢就结束,小花的父亲却带着她再次将谭某告上法庭,索要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0万余元。   小花家人表示,被侵害后,小花不仅承受病痛,还留下严重心理阴影,甚至出现自残行为,后续需长期心理治疗,这些伤害都该由谭某承担。   谭某却态度强硬,辩解称小花曾于2025年5月就医、与多人发生关系,自己做了安全措施,且已服刑,不应再赔偿。   法律从不偏袒罪犯,法院明确,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不能抵消,谭某的辩解无证据支撑,即便小花有其他交往经历,也不能免除其赔偿义务。   最终,法院核定小花医疗费1757元,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3.5万元,判决谭某赔偿共计36757元。   谭某“坐牢又赔钱”纯属罪有应得,最令人揪心的还是14岁的小花。   她本该在教室里享受青春,却因一次轻信,被卑劣手段侵害,身体染病、心理留伤,这份伤害可能需要一辈子去治愈。   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监护,多沟通、讲危害,教会孩子保护自己,发现异常及时干预。 不法分子要认清,法律绝不容忍侵害未成年人和涉毒犯罪,任何侥幸都终将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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