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一对夫妻住一楼,楼上14户业主未经允许加装电梯,电梯建在夫妻家房屋东南侧,遮挡采光、影响通风,还致房屋贬值,夫妻俩多次协商,楼上业主起初给1万补偿,后经社区协调提到1.2万,但夫妻俩认为远不够弥补损失,沟通无果后,夫妻俩将14户业主告上法庭,法院审理查明电梯只在4楼及以上停靠,一楼用不上却要承担后果,高层业主应合理补偿,最终判决14户业主每户补1500元。 广西梧州住在一楼的覃某和卢某夫妻俩,本来在这栋9层步梯房里住得好好的,没招谁没惹谁,却被楼上14户邻居的一个决定,搅乱了平静的生活。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楼上的邻居们觉得爬楼梯麻烦,尤其是高层的老人小孩,就商量着加装一部电梯,按理说,加装电梯是好事,但他们没充分考虑一楼夫妻俩的感受,也没真正达成一致,就擅自把电梯建在了夫妻俩房子的东南侧。 电梯一建起来,麻烦就来了,夫妻俩发现,自家的采光被挡得严严实实,以前大白天屋里不用开灯,现在有时候得靠着灯光才行,通风也大受影响,夏天屋里闷得慌,再也没有以前的通透感。 更让他们闹心的是,房子因为采光和通风变差,要是以后想卖掉,肯定会贬值,这可是实打实的损失。 夫妻俩也不想把邻里关系闹僵,就主动找楼上的14户业主协商,希望能得到合理的补偿,一开始,楼上的业主只愿意给1万块钱,夫妻俩觉得这点钱根本弥补不了采光通风和房屋贬值的损失,就没同意。 后来社区出面协调,楼上业主把补偿提到了1.2万,但夫妻俩还是觉得不够,毕竟这些影响是长期的,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过去的,就这么来回协商了好几次,始终没谈拢。 而楼上的业主觉得自己装电梯是为了方便大家,给点补偿就不错了,但一楼夫妻俩觉得,自己没享受到电梯的任何好处,反而要承担所有损失,心里肯定不平衡。 沟通无果之后,夫妻俩实在没办法,只能拿起法律武器,把这14户业主一起告上了法庭,法院后来去现场勘查,查清楚了情况:这部电梯已经装完投入使用了,而且只在4楼及以上停靠,一楼根本用不上,却要承担所有负面影响。 法院认为,邻里之间相处,得讲公平,高层业主享受了电梯的便利,就应该给受影响的一楼业主合理补偿,最后判决下来,14户业主每户给覃某夫妻俩补偿1500元,14户加起来一共2.1万。 这个结果出来后,有人觉得合理,也有人替一楼夫妻俩抱不平,其实想想,这笔钱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对楼上业主来说,相当于为电梯便利付了点代价,但对一楼夫妻俩来说,采光变差和房屋贬值的影响,远不是这2.1万能完全弥补的。 这件事也给大家提了个醒,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本来是便民的好事,但不能只考虑高层的便利,忽略低层业主的权益,要是一开始楼上业主就能多站在一楼的角度想想,好好协商,拿出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方案,也不至于闹到对簿公堂。



国家一级抬杠运动员
资料画面与案件无关,那你发个锤子
雲洛軒
盖电梯的时候为什么不制止?
芊芊qian 回复 03-09 16:09
不制止给你正常施工算是好的了。
ZHV1539
啥叫已经建好?违建不应该直接拆除吗?
阿超
纯扯淡的事,这属于违建,是要拆除的
Mickey
以后出门面阻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