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有点小,看起来有点费劲。但值得一看,尤其是图2的回复。
简单来说就是:一男子有医学证明生理所不能的情况下(附上了诊断证明)因聊天记录被判强奸。
男方用医学诊断证明自己的身体状况根本不可能实施指控的犯罪行为,但是这个直接、无罪的客观证据,原审及申诉审查均未作任何审查和回应,法院依然给判了强奸。于是他所以去网站反映问题。
当事部门的答复:
发给被害人的短信、微信聊天记录明确载明多次威胁被害人与之发生性关系,原判犯强奸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遂本院认为申诉人对该案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申诉不符合再审条件,原判决应予维持,驳回其的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