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农夫与蛇!”上海,女子生病了,来到朋友附近的医院看病,朋友看她可怜,就把房

拾九观人间 2026-03-07 09:46:48

“真是农夫与蛇!”上海,女子生病了,来到朋友附近的医院看病,朋友看她可怜,就把房子借给她住,但女子睡的是高低床的上铺,半夜,她从上铺跌落,受伤严重,随后她要求朋友赔偿,朋友觉得自己好心没好报,拒绝赔偿,法院这样判了。   朱某和李某,两人的交集始于几年前的雇佣关系。   当时,李某经中介介绍到朱某家做保洁,干活勤快利落、分寸感强,还会主动分担额外琐事,两人相处融洽,朱某对这个踏实的保洁阿姨颇有好感。   没过多久,李某因家里有事辞职回老家,两人联系渐渐变淡,仅偶尔在微信上问候,算不上频繁往来,更没有亲密无间的姐妹情谊。   本以为交集就此结束,几年后,李某身体出现问题需长期来上海就医,巧合的是,她就诊的医院就在朱某家附近,两人重新有了交集。   朱某得知李某家境一般,看病已花光不少积蓄,再加上上海的住宿、伙食开支,日子十分拮据,便出于好心,主动提出让李某无偿暂住自家,既节省开支,也方便她就医。   李某十分感动,连连道谢并承诺,会好好爱护房屋、绝不添乱。   朱某的房子是两居室,闲置房间里放着一张正规厂家生产的高低床,平时供亲戚朋友暂住,这次便留给了李某。   考虑到上铺较高有风险,朱某特意叮嘱李某睡觉小心,实在不行就睡下铺,李某满口答应,说自己常睡高低床,一定会注意安全。   李某入住第三天半夜,一声“咚”的巨响打破寂静,熟睡的朱某被惊醒,急忙跑到李某房间,只见李某躺在冰冷地板上,脸色苍白、浑身动弹不得,上铺空荡荡的,显然是从上面跌落。   朱某来不及多想,立刻拨打120急救电话,救护车很快赶到,将李某送往医院,经检查,她被诊断为脊髓损伤及多处软组织挫伤,伤情严重,需住院治疗并长期康复,花费高昂。   住院期间,朱某没有疏远李某,不仅买水果、营养品前去看望,还主动垫付了部分急诊费用,尽己所能提供帮助。   可让朱某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的好心换来的却是“反咬一口”。 李某醒来后,非但没有丝毫感谢,反而理直气壮地要求朱某赔偿全部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   朱某又气又寒,她想不通自己无偿收留、提前提醒、悉心照料,最后竟要被索赔,于是坚决拒绝,认为李某受伤是自身疏忽导致,与自己无关。   协商无果后,李某一纸诉状将朱某告上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   庭审现场双方各执一词,李某辩称,朱某的房子曾出租给待业家政人员,具有经营性质,且高低床护栏存在安全隐患,朱某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责任。   朱某则反驳,借住是无偿情谊行为,不存在经营性质;   高低床符合安全标准,自己和家人长期使用从未出意外,且已提前提醒李某,其受伤是自身睡姿不当、疏忽大意导致,自己无任何过错。   法院没有简单“和稀泥”,调取了监控、高低床安全检测报告,询问了双方当事人和证人,全面核实细节后,最终判决驳回李某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案件尘埃落定。   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朱某的无偿借住属于“好意施惠”,我国法律崇尚互助奉献,偏向保护无偿施惠者,只要施惠者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就不构成侵权,本案中朱某无侵权行为,李某摔倒与她无关联,故不支持其诉求。   我们可以善良,但善良要有边界,可以帮助别人,但也要学会保护自己,无偿助人时不妨提前明确权责,设立“安全护栏”。   更重要的是,成年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能把自身过失推给好心帮助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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