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解气!上海浦东这起判决,把情理与法律的平衡拿捏得死死的! 男子发现妻子被上司插足5年,果断离婚后越想越憋屈,直接把两人的不雅照和聊天记录印成传单,去对方公司门口发放。上司颜面尽失被开除,一怒之下起诉索赔10万元精神损失费,本以为稳赢,结果被法院狠狠打脸。 法院认定,男子散布隐私确实侵权,但上司长期插足他人婚姻,违背公序良俗,是事件的根源。最终只要求男子在原单位范围内道歉,一分钱不用赔,直接驳回高额索赔。 这判决太通透:出轨者自食恶果,维权也不能越界,法律不偏袒任何一方。遇到背叛可以愤怒,但一定要走合法途径。 你支持法院这个不赔钱的判决吗?

15xxx92
应该立法,把出轨定义成非隐私范围
15xxx92 回复 用户10xxx86 03-05 20:50
原来继承法也是这样的,私生子和普通孩子一样。
用户10xxx86 回复 03-05 20:15
已经立法了,私生子有继承权了,所以,你能领悟到了些什么吗?
陈建生
强烈建议恢复通奸罪,这样可以避免很多这种事,不然用不了几年,谁还敢结婚
用户15xxx97
古代这种事情是人人喊打
阿义
通奸必须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