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过分了!上海,56岁大叔和50岁女子再婚,女方婚前拍着胸脯说“我不图你房子”,婚后却让大叔在房产证上登记了她的居住权,大叔照做了,结果女子跟变了个人似的,天天找事吵架,大叔忍无可忍离了婚,谁知,女子手拿一份“居住权合同”,直接把大叔告上法院,要求搬回来住。 这位大叔是上海的徐老伯,2018年时他56岁,已经单身二十多年。经人介绍,他认识了50岁的蒋女士,两人见面后聊得投缘,蒋女士很快搬进了徐老伯的婚前房产同住。 那段时间的徐老伯,总觉得晚年终于盼来了安稳的伴儿,蒋女士的温柔和体贴,让他彻底放下了防备。当蒋女士提出领证结婚时,徐老伯的姐姐和女儿都极力反对,姐姐直言蒋女士的目的就是房子,可沉浸在期待里的徐老伯根本听不进去,他甚至为了这份“爱情”,跟女儿断绝了往来,在2019年坚定地和蒋女士领了结婚证。 这份婚姻没能熬过三年,矛盾的爆发点出现在2022年。蒋女士突然提出,要在徐老伯的房产证上为自己登记居住权,还以拒绝夫妻生活作为要挟。 徐老伯半生独居,好不容易组建家庭,实在经不起这样的逼迫,他揣着满心的无奈,跟着蒋女士去房产交易中心办了手续。登记的那一刻,他连合同细则都没敢仔细看,只记得工作人员标注的居住权期限是“蒋女士终身”,他当时还安慰自己,不过是给对方一个安心,房子的产权终究是自己的。 可居住权登记完成的那一刻,蒋女士就像换了个人。 徐老伯有明确的食材忌口,蒋女士却偏偏把这些食材剁碎了放进饭菜里;深夜里徐老伯想安安静静看会儿电视,蒋女士会突然摔碎碗筷,指着他的鼻子辱骂;甚至连徐老伯出门和老邻居下棋,回家都要面对无休止的指责。徐老伯的忍耐到了极限,2022年9月,他主动搬出了16平米的主卧,蜷缩在只有7平米、连采光和通风都成问题的客厅沙发上。 即便退让到这种地步,两人的关系也没能挽回。半年后,徐老伯再也撑不住,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经过一年多的调解,2024年7月,两人正式解除了婚姻关系。徐老伯本以为这场糟糕的婚姻终于画上了句号,他能重新回到自己的主卧,安安稳稳过晚年,可现实给了他更沉重的一击。 2025年1月,徐老伯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蒋女士把他告上了法庭。 蒋女士手里不仅有那份合法登记的终身居住权合同,还有一份徐老伯在离婚当天签下的承诺书。承诺书里写着“按现状居住”,也就是默认徐老伯住客厅、蒋女士住主卧的约定。蒋女士的诉求很明确,她要搬回主卧居住,还要禁止徐老伯在晚上8点到次日早上8点进入卧室。 一审开庭时,徐老伯坐在原告席对面,看着蒋女士拿出的一份份证据,只觉得浑身发冷。法官依据《民法典》中居住权的相关规定作出判决,支持了蒋女士的诉求。 这个结果意味着,徐老伯作为房子的产权人,却要在自己的家里蜗居在狭小的客厅,而已经离婚的前妻,能光明正大地占据主卧,直到她离世。徐老伯也曾想过卖掉房子脱身,可律师告诉他,法律上有“买卖不破居住权”的规定,带着终身居住权的房子,根本不会有买家愿意接手。 走投无路的徐老伯提起了上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接手案件后,没有急于下判决,而是反复给双方做调解工作。 法官的话点醒了蒋女士,离婚后继续同住一个屋檐下,对她而言也是无尽的折磨。二审期间,蒋女士终于松口,同意接受货币补偿,放弃居住权。 最终,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徐老伯拿出了20万元的补偿款,这笔钱几乎掏空了他的养老积蓄,蒋女士则配合他办理了居住权注销和户口迁出手续。 拿到注销证明的那天,徐老伯站在房产交易中心的门口,愣了很久。他花了二十万元,赎回的不仅是房子的完整权利,还有被自己一时糊涂弄丢的晚年安稳。 徐老伯的经历,戳中了无数再婚老年人的痛点。他们渴望晚年有伴,却容易在情感里忽略财产安全,把口头的承诺当成定心丸,把法律的红线当成无关紧要的形式。居住权本是为了保障弱势群体居住权益的制度,却在别有用心的人手里,变成了算计他人的工具。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