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笑话 有个农妇丈夫早逝,想带着幼子改嫁给同村的张猎户,族里的叔公跳出来拦:“我家的人,哪能说走就走?孩子得留下,是我家的根!” 农妇告到县衙,县官问:“你为何非要改嫁?”农妇抹泪:“叔公说给我娘俩一口饭吃,可我每日要去地里种十亩田,回家还得给叔公一家洗衣做饭,孩子饿了哭,他就骂‘丧门星’。张大哥说,愿帮我养娃,地里的活他搭把手,让我能喘口气。” 叔公急了:“她就是嫌贫爱富!张猎户有两杆猎枪,她是图那个!”张猎户在堂下闷声说:“我愿立字据,农妇的陪嫁全带走,孩子随她姓,往后生老病死,不沾她家一分地。” 县官看农妇手上全是裂口,怀里的娃瘦得只剩皮包骨,拍了惊堂木:“律法载明,寡妇有改嫁自由,幼子随母,天经地义。族里若再刁难,按律问罪!” 农妇谢了官,出门见张猎户背着她的布包,手里还攥着块刚买的麦芽糖,塞给娃:“甜的,尝尝。”娃怯生生接过来,农妇看着他沾了糖渣的笑脸,眼圈红了——这是孩子头回尝到甜味。 后来有人见她跟着张猎户去山里拾柴,张猎户背着娃,她挎着篮子,篮子里装着刚摘的野果,三人的笑声能惊起林子里的雀儿。族里的叔公起初还骂骂咧咧,见农妇隔三差五让孩子送些野味回来,倒也闭了嘴——毕竟,日子是过出来的,不是拦出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