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挖孔机盖事件,第一例判决结果是小米胜诉。
原告认为量产版小米SU7 Ultra不具备宣传的“与原型车相同的性能”属于虚假宣传,要求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小米不构成虚假宣传或销售欺诈,亦不存在违约行为。
一个核心点在于:小米并非虚假宣传,宣传口径的变化不足以证明虚假宣传。
小米碳纤维双风道前舱盖的宣传用语“实现高效导流”变更为“部分气流导出和辅助前舱散热”。
根据中汽研检测报告证明,该风道具备“可增加下压力、可将机舱内气流导出、提高车辆的制动散热能力”等功能,与用户需要的“降低风阻提升能效、增加下压力提升稳定性、优化散热冷却性”等功能基本符合。
也有部分用户对判决内容表示质疑,但这一课确实小米也学到了点东西,小米SU7 Ultra之后,小米确实慢下来了。
更多内容可以参考明镜pro的报道,非常详细。
小米汽车


之乎者帅
竟然能这样无耻
用户10xxx00
彻查法官!
用户12xxx74
雷军本身就是资本
我被友商黑惨了
以后车企都可以用XX不懂结构,说了不算作为证据打官司
用户20xxx25
下压力多了0.001,宣传语改了前面的就不算数,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