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成功了。”江苏一男子在棋牌室把钱输光后,向老板借了4000元继续玩,承诺事

俊哲看谈历史 2026-02-24 17:25:34

“白嫖成功了。”江苏一男子在棋牌室把钱输光后,向老板借了4000元继续玩,承诺事后返还,不料,男子在牌桌上又输了个精光,随后大摇大摆的离开了棋牌室,老板多次催促男子还钱无果后,将男子告上了法庭,法院这样判了。 (信息来源:男子向棋牌室借4000赌博输光不还,法院:不用还 —— 红星新闻 2025年06月03日)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句老话,在江苏一起看似寻常的民间借贷官司里,却遭遇了法律的“无情”否决。 开棋牌室的孙老板,将常客章某告上法庭,追讨一笔四千元的借款。 这案情简单明了,证据确凿,任谁看都是章某理亏。 但法院的判决书却让所有等着看“老赖”伏法的人大跌眼镜,驳回原告孙老板的全部诉讼请求,章某无需归还这四千元。 这场官司的逆转,恰恰给所有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法律的保护伞,绝不会荫庇非法的勾当。 案件的源头,是棋牌室里弥漫的烟雾与筹码的脆响。 章某是这里的常客,在一次牌局中,他随身携带的本金很快输得精光。 赌徒的心态往往是越是输,越想着翻本。 于是,他转头向经营棋牌室的孙老板开口,请求借款四千元“回血”。 孙老板或许出于维持客源的生意经,或许碍于熟人情面,爽快地掏了钱。 这笔钱如同投进无底洞,章某没能创造奇迹,再次输得一干二净。 随后,便是司空见惯的催债与拖延。 孙老板一纸诉状,试图用法律武器收回这笔在他看来理所应当的债款。 但法庭审理的目光,并未局限于“借”与“还”的表面关系,而是锐利地穿透了这笔资金流转的本质。 法官审视的核心问题在于:这四千元借款的用途和出借场景究竟是什么? 答案清晰而确凿:这是在赌博活动中,场所经营者向正在参赌的客人提供的、专门用于继续赌博的资金。 这一认定,彻底改变了案件的性质。 根据我国法律,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到保护,但一切基于非法目的产生的债务,均不受法律保护。 赌博,正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 因此,所谓的“赌债”,自始就不具有法律上的正当性,如同一栋建筑在违法用地上的房屋,本身就不被产权制度所承认。 更进一步,法院的判决深刻剖析了出借人孙老板的责任。 作为棋牌室的经营者,他并非偶然路过、不明就里的普通路人。 他长期为该场所内的赌博活动提供条件,对章某借款的意图,用于继续赌博,有着明确无误的认知。 在这种情况下,他依然主动提供资金,其行为在主观上构成了对赌博活动的直接资金支持,具有明显的恶意。 这已超出了普通民间借贷的范畴,在客观上为非法活动提供了助力,严重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 因此,孙老板试图通过诉讼来“兑现”这笔非法债权,等于要求法律为其参与并提供支持的违法行为背书,这自然是法律体系所断然拒绝的。 判决驳回其请求,是对“任何人不得从其违法行为中获利”这一基本法律原则的坚决捍卫。 这起案件在网络上也引发了广泛议论。 许多网友的第一反应是惊讶,继而表示支持,认为这斩断了赌场“放水钱”的灰色链条,打击精准。 也有少数人产生误解,担忧日常朋友间应急的借款是否会因此受到影响。 这种担忧实属多虑。 法律制裁的边界非常清晰:它否定的是“明知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如赌博、贩毒)而仍然出借”的行为。 在日常的、合法的借贷关系中,如果出借人并不知道借款的非法用途,且借贷手续合法,其债权依然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法律惩戒的是恶意与非法,保护的是善意与合法,两者泾渭分明。 此案恰恰提醒我们,在出借款项时,对借款用途保持基本的、合理的关注,不仅是保护自身权益的需要,也是避免无意中卷入违法活动的必要谨慎。 从更广阔的视角看,这一判决传递出明确无误的司法导向:对于赌博这一社会毒瘤,法律将进行全方位的遏制。 它不仅打击直接的参赌人员和组织者,也严厉切断其资金链、供应链等任何支持环节。 试图通过经营赌场、放贷抽佣等方式从赌博活动中牟利,所有相关的“债权”、“利益”在法律面前都是一纸空文,非但得不到保护,相关责任人还可能因其组织、资助赌博的行为本身,面临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究。 这起四千元的小案子,像一块投入水面的石头,其激起的涟漪清晰勾勒出法律的红线,社会的公平正义与良好秩序,建立在一切活动合法的基础之上,任何试图挑战这一底线的行为,终将自食其果。 感谢各位的阅读,若觉得内容有所共鸣,不妨点个关注,欢迎在评论区分享您的见解,与更多朋友交流讨论,您的支持是我们持续创作的最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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