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女子法拍了套房子,全部手续办完,准备装修,没想到,物业让她全额缴清

🌙福建莆田,女子法拍了套房子,全部手续办完,准备装修,没想到,物业让她全额缴清前业主欠下17年的6万多元费用。 这名女子姓林,在莆田市区工作多年,一直租房居住,想着凑够首付买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可市区新房价格偏高,凑齐首付难度较大,偶然间看到司法拍卖平台上有一套小区二手房挂牌,价格比同小区二手房低近三成,位置也符合自己的预期,就动了法拍的心思。 竞拍成功后,林女士按照要求,按时缴纳了全部房款,随后就开始着手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过程并不顺利,需要多次往返法院、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对房屋信息、缴纳相关税费,还要联系前业主配合签字确认,前后耗时两个多月,终于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 拿到房产证的第二天,林女士就联系好了装修队,约定好三天后进场装修,同时她也主动联系了小区物业,告知对方自己是新业主,准备装修,想办理装修报备、开通房屋水电等相关手续。可物业工作人员查询相关记录后,直接告知林女士,这套房子的前业主,从2009年入住开始,就没有按时缴纳相关费用,至今已经欠了17年。 物业工作人员给林女士出具了一份欠费明细,明细上明确显示,欠费类型包括物业费、公摊水电费、垃圾清运费,其中物业费每月280元,公摊水电费每月平均35元,垃圾清运费每年60元,算下来17年累计欠费高达62890元,四舍五入就是6万多元。 林女士当场就懵了,她根本没想到前业主竟然欠下了这么多年的费用,更没想到物业会要求自己全额缴纳。她当即向物业工作人员解释,自己是通过法拍购得这套房子,拍卖公告上没有明确标注这么高的欠费,而且这笔费用是前业主欠下的,和自己没有关系,不应该由自己来承担。 物业工作人员则表示,他们不管房子是正常买卖还是司法拍卖,只认房屋的现任业主,按照物业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协议,房屋产生的相关费用,就该由房屋业主承担,前业主欠费多年,现在联系不上,只能找现任业主追缴。 为了解决此事,林女士再次联系了司法拍卖平台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拍卖公告上已经标注了欠费需买受人自行协商处理,平台不承担相关责任,也无法介入协调。林女士又尝试联系前业主,可前业主的电话早已停机,户籍也已经迁出莆田,根本无法取得联系,相当于这笔欠费,成了林女士的“烂摊子”。 林女士也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法律人士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属于前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原则上不应由新业主承担,除非新业主在购房时与前业主、物业公司有明确约定,自愿承担该笔欠费。法拍房的拍卖公告若仅标注“欠费自行协商”,未明确约定由买受人承担,新业主可拒绝缴纳前业主的欠费。 得知相关法律规定后,林女士再次找到物业协商,明确表示自己不会全额缴纳前业主欠下的6万多元费用,但可以适当承担一部分,作为后续装修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可物业工作人员依旧态度强硬,坚决不同意协商,坚持要求全额缴纳,否则就不让装修队进场,双方僵持不下,林女士的装修计划也彻底停滞。 林女士表示,自己当初法拍这套房子,就是为了节省开支,现在不仅要承担房款、过户税费,还要面临这6万多元的莫名欠费,若是拒绝缴纳,装修无法推进,房子就只能闲置,若是缴纳,又觉得十分冤枉。 物业则表示,他们也是按规定办事,前业主欠费多年,物业公司已经承受了不小的损失,只能向现任业主追缴,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其实,法拍房存在历史欠费的情况并不少见,核心争议点就在于,这笔欠费该由前业主承担,还是由法拍所得的新业主承担。 那么,你觉得林女士应该全额缴清前业主欠下的6万多元费用吗?面对物业的强硬态度,林女士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成功的概率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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