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这次投名状,还是蛮有诚意的!把红通拿出来寄了! 加拿大总理访华这几天,直接

未央秘史 2026-01-20 16:51:06

加拿大这次投名状,还是蛮有诚意的!把红通拿出来寄了! 加拿大总理访华这几天,直接跟咱们签了打击犯罪的合作协议,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就是递上的投名状,可最让人在意的是,百名红通人员程慕阳还在温哥华躲着,这协议一签,他的好日子真要到头了? 2026 年 1 月 14 日到 17 日,加拿大总理马克・卡尼访华期间,中方公安部和加拿大皇家骑警正式签了合作备忘录,这可不是走个过场的空文,明确要联手治跨国腐败、网络诈骗这些事儿,情报共享、资产冻结都纳入了常态协作。 这份备忘录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和 1994 年生效的《中加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之前签的资产分享协定能搭成一套完整的框架,等于给跨境追逃追赃安上了 “操作手册”,尤其是资产追缴的条款,直接断了外逃者的经济后路。 程慕阳在加拿大躲了 26 年,靠的就是过去两国执法协作的漏洞。 他 1996 年就安排妻女拿了加拿大国籍,自己也成了永久居民,2000 年父亲程维高的秘书李真案发,他立马经香港逃到温哥华。 这些年他化名迈克尔・程做地产生意,开发高端楼盘还买了带私人机场的小岛,甚至给当地自由党捐钱,女儿一度成了青年自由党分部主席,日子过得比在国内时还风光。 2015 年 “百名红通” 名单一公布,大家才发现这个风光的开发商就是通缉令上的 69 号,他这才从公众视野里消失。 之前中方多次想让他回国受审,却一直卡壳。 关键问题在于中加没有全面引渡条约,加拿大又是 “程序至上” 的司法体系,程慕阳请的律师还是赖昌星当年的辩护律师,特别会利用两国法律差异拖延时间。 2015 年他申请难民身份被拒后,就靠上诉把案子拖了好几年,甚至还打赢过司法复核,让难民申请重新被考虑,核心就是中方当时提供的证据没达到加方的程序要求。 但这次的合作备忘录正好补上了这个短板。 协议里明确了情报共享要实时化,程慕阳的行踪、他公司的资金流向这些关键信息,中加警方能高效互通,他想再隐姓埋名难度太大了。 而且资产冻结纳入常态协作,意味着他靠贪腐所得建的楼盘、买的小岛都可能被查封,没有了钱,他也请不起高价律师打 “持久战”。 赖昌星当年就是因为资产被冻结,付不起律师费才被遣返的,这个套路对程慕阳同样管用。 过往的案例已经能看出合作的威力。 2011 年赖昌星逃了 12 年还是被送回来,2025 年 “百名红通” 里的蒋谦,在加拿大待着没安全感,主动回国投案,因为他的资产被冻结,合法身份也保不住了。 还有涉嫌诈骗的崔自力、洗钱的高山,都是在中加协作下落网的,连去年温哥华的商业电邮诈骗案,涉案资金都能全额追回来。 这些案子说明,加拿大早就不是什么 “避罪天堂”,现在协议升级,更是把缺口堵得更严实了。 程慕阳想再靠 “难民申请”“反复上诉” 拖延时间,可能性已经很小。 协议把反腐败列为核心合作领域,还延续了执法合作工作组的年度会晤机制,等于双方有了固定的沟通渠道,不会再像以前那样个案推进处处卡壳。 中方可以按照加方的证据标准补充材料,还能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申请个案引渡,两条路同时走,他的法律空子越来越少。 其实这事儿不只是针对程慕阳一个人,这些年 “天网行动” 从 120 多个国家追回了上万名外逃人员,赃款追回来 400 多亿,国际社会对中国司法的认可度越来越高。 加拿大愿意签这个协议,也是看清了全球打击跨国犯罪的大趋势。 对那些还想逃到国外的潜在腐败分子来说,这更是个明确的信号:境外不是法外之地,就算逃出去,也迟早会被追回来。 程慕阳的好日子是不是到头了?或许还要等一段时间,毕竟司法程序需要走流程,就像赖昌星也用了 12 年才遣返。 但可以肯定的是,他躲在温哥华的日子不会再安稳了。 信息共享让他无处藏,资产冻结让他没钱撑,合作机制让案件推进更快,这些加起来,就是给他的 “避风港” 上了锁。 从当年程慕阳靠父亲关系敛财,到逃到加拿大逍遥法外,再到现在合作协议收紧法网,这背后其实是中国反腐追逃的决心越来越坚定。 法律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这句话在跨境追逃里同样管用。 随着更多国家加入国际执法合作,像程慕阳这样的外逃者,终将没有藏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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