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不到,为了赔偿拔管子!”!东莞,保安父亲上班脑出血,医生告知儿子48小时

何明 2026-01-18 11:52:47

“我做不到,为了赔偿拔管子!”! 东莞,保安父亲上班脑出血,医生告知儿子48小时内放弃治疗,可认定工伤!儿子:“他生我养我二十多年 我下不去手……”13天后,父亲还是抢救无效死亡,申请工伤认定被拒,网友炸锅! 东莞一场关于“工伤认定”的纠纷,看得人心里发堵。保安父亲在上班时突发脑溢血,医生告知儿子:“48小时内放弃治疗,可认定为工伤。”儿子红着眼眶拒绝:“他生我养我二十多年,我怎么能为了赔偿拔管子?”13天后,父亲抢救无效离世,他申请工伤认定却被驳回。网友怒了:“难道要逼着子女做冷血的选择?” 事情要从今年夏天说起。56岁的老陈是东莞一家工厂的保安,值夜班时突然晕倒在岗位上,被同事紧急送医,诊断为突发性脑溢血,陷入深度昏迷。医生告诉老陈的儿子小陈:“情况不乐观,按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这话像一块巨石压在小陈心上。父亲才56岁,虽然昏迷,但还有生命体征,医生也没说完全没希望。“当时医生暗示,如果48小时内放弃治疗,能认定工伤,能拿到一笔赔偿。”小陈红着眼说,“可那是我爸啊,生我养我的人,我怎么能为了钱,亲手放弃他活下去的可能?” 小陈没听劝,坚持让医生全力抢救。他守在ICU外,每天祈祷父亲能醒过来,哪怕只有一丝希望。可13天后,老陈还是没能挺过来,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处理完父亲的后事,小陈带着材料去申请工伤认定,却被泼了冷水:“超过48小时,不符合视同工伤的条件,不能认定。” 小陈懵了,他想不通:“我爸是在上班时倒下的,我没放弃治疗是想让他多活几天,难道坚持救父,反而成了错?” 他不服,申请复议,结果还是一样。工作人员解释,这是《工伤保险条例》的明确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将非因工作原因发生的突发疾病纳入工伤范畴,48小时是多年实践中形成的界定标准。 可小陈觉得这规定太冰冷:“它逼着家属在‘救亲人’和‘获赔偿’之间做选择,太残忍了。” 这事发到网上后,网友们吵翻了。支持小陈的人说:“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哪能让时间卡着孝心?”“难道为了符合工伤,就要在48小时一到就拔管?这不合情理!” 也有人理解规定的初衷:“如果没有时间限制,可能会引发更多争议,规定需要一个明确的界限。” 其实,类似的纠纷不是第一次出现。“48小时”的界定,本是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却在现实中变成了一道“道德难题”。就像一位网友说的:“我们制定规则,是为了守护善良,而不是逼着人们在亲情和现实面前做痛苦的抉择。” 如今,小陈还在继续申诉。他说,哪怕最后拿不到赔偿,也不后悔当初的选择:“我尽了孝,对得起我爸。只是希望这规则能改改,别再让其他家庭面临这种煎熬。” 这世上最珍贵的,从来不是冰冷的数字和条款,而是那份“哪怕只有一丝希望,我也不放弃你”的亲情。希望规则能多些温度,别让坚守孝心的人,寒了心。 工伤认定争议 亲情与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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