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人不吐骨头!”江苏南京,一公司花5000元签下了16岁女孩当主播,为期两年。

半碗吃半桶 2026-01-16 16:50:13

“吃人不吐骨头!”江苏南京,一公司花5000元签下了16岁女孩当主播,为期两年。然而,女孩进入公司后,公司安排的高强度工作让女孩无法承受,便索性趁着假期偷偷跑回了老家。事后,公司以女孩违约为由,将其起诉至法院索赔120000元! 说白了,这根本不是什么明星孵化生意,就是某些公司用5000块定金圈住未成年人的“合法抢劫”戏码,套路深到能把人骨头都榨干。 南京这起案子里的16岁新疆小姑娘,就是栽进了这种精心布下的陷阱里,以为能圆个轻松赚钱的主播梦,到头来差点被天价索赔压垮。 其实这类公司的操作手法都如出一辙,先打着“免费培养明星”的旗号,在全网撒网签约,他们目标能达到十万个学生妹,而且签的从来不是保障权益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而是权责不对等的经纪合同,这一字之差,就把所有风险都转嫁给了年轻人。 等你签完字,高强度的工作就会铺天盖地而来,我感觉一天直播十个小时都是常态,有的合同里还明确要求每月直播不少于26天,每天至少6小时,连短视频录制都有硬性指标。 熬完疲惫的一天,等结算收入时才发现,辛辛苦苦赚的钱别说攒下来,可能连公司扣的所谓房租、服装费都不够,曾经还有个被主播公司坑的小妹妹,差一点就饿死了,可见这种压榨有多离谱。 等你扛不住想解约,公司就会立马甩出合同,违约金动辄20万起,再叠加各种莫须有的培训费、流量费,瞬间把你逼入绝境。 大多数年轻人没见过这阵仗,又不懂法,只能选择协商,一般赔个3-5万了事。 就算有人硬气不肯赔,公司起诉到法院,最后往往也能拿到这个数,毕竟普通人耗不起时间和精力。 更离谱的是收益和风险的失衡,就拿这个女孩来说,这家公司能给她的薪水撑死一个月一万,可一旦她受不了违约,合同里动辄就是几百万的违约金,这种不对等的条款,纯粹是明晃晃的欺负人。 这类公司的做派,根本不像现代企业,反倒像停留在封建社会甚至奴隶社会的剥削者。 他们就像网上那些卖货的,吹得天花乱坠的样品和实际拿到手的东西天差地别,把坑蒙拐骗的人性丑陋展现得淋漓尽致。 为了利益简直疯狂至极,眼里只有钱,毫无底线可言,就像一位哲学老师说的,自私自利,一盘散沙。 好在这个女孩是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认定合同无效,最终只让她返还几千块差额和500元赔偿,算是侥幸逃过一劫。 以上仅为个人看法,不是对事件的评价,面对这类看似光鲜的工作机会,年轻人该如何规避陷阱?你身边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合同套路?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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