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又是何必呢?河南商丘,一女子用帽子蒙着头,躺在一家餐馆门口,不过餐馆并没有派人

辰洛看晓爱唠 2026-01-14 14:04:56

这又是何必呢?河南商丘,一女子用帽子蒙着头,躺在一家餐馆门口,不过餐馆并没有派人阻拦,反倒是在旁边立了一个警示牌,上面写着“请勿触碰该女士”。并且上面还写明了女子和餐馆纠纷的问题 原来,女子此前是店里的员工,而且干的时间不算久,只有17天,几天前她和店里的厨师发生争吵,随后主动提出辞职,店里已经结清了她的工资,可女子觉得委屈不公平,还想要12000元的赔偿金,于是在店门口连躺4天 店家赶又赶不走,最后无奈之下,就印了个警示牌放在女子旁边 这事听起来有点荒诞,可仔细想想,两边似乎都憋着一股劲儿。女子用最沉默也最坚持的方式,等一个自己觉得公平的结果;店家呢,不吵不闹,也不让步,只用一块牌子把话说给所有人听 从情感上说,人能躺四天,多半是真觉得委屈,哪怕外人看来理由不一定充分。而从现实角度看,店家选择立牌告知而不是强行驱赶,也算是一种克制。毕竟一旦发生肢体冲突,事情就容易变味 但话说回来,躺在地上讨说法,终究不是一条好路。累了自己,也难真正解决问题,如果事情真如店家所述,工资已结,法律上并无拖欠,那么她索要的“委屈赔偿”就很难找到白纸黑字的依据。躺一天,是施压;躺四天,就成了消耗 另外,行为的性质是会转化的。一开始,她可能只是一个“讨说法的人”,但一旦她的行为持续对餐馆的正常经营造成实质性妨碍,比如客人因此不敢进门,或者门口通道被阻塞,这就有可能从“表达诉求”滑向“扰乱秩序”。到那时,店家报警,她可能就从“占理一方”变成“理亏一方”,甚至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这和她最初的诉求,就完全背道而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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