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李玉琴到管理所探望溥仪。管理员考虑到两人结婚14年未同房,破例让她留

灵竹灵竹 2026-01-13 18:24:58

1956年,李玉琴到管理所探望溥仪。管理员考虑到两人结婚14年未同房,破例让她留宿一晚。不曾想,同居一晚,李玉琴便萌生离婚的想法。   1943年,15岁的李玉琴被选入宫,和溥仪结婚,封了“福贵人”,1945年日本投降,溥仪逃亡,把李玉琴留在了东北。   这一别,就是十多年,期间李玉琴颠沛流离,后来在新中国政府帮助下,回到长春,成了图书馆馆员。   1950年,溥仪被移交中国,关进抚顺战犯管理所改造,1955年开始,李玉琴陆续往抚顺跑,前后探了6次监,俩人结婚多年,其实没真正过上夫妻生活,到了1956年冬天,李玉琴第五次探望时,跟管理所提了离婚。   这事上报到了中央,周恩来总理指示尽量做工作,最好不离,管理所工作人员想了个办法,让俩人同居一晚,试试修复感情,这在管理所是没有过的先例,工作人员特意从市里招待所借了被褥床单,在走廊腾出房间。   同居当晚,俩人谈了很久,李玉琴直截了当提了要求,要过正常生活,要能有孩子,这些,溥仪都解决不了,李玉琴最关心的是溥仪什么时候能出狱,溥仪自己也说不清楚,只让她再等等。   其实这不是李玉琴第一次失望,之前几次探望,溥仪从没主动问过她这十几年过得有多难。   有一次探完亲,李玉琴回长春的路上,除了车票一分钱没有,她带过去的糖果,溥仪拿到就往自己嘴里塞,也没想着分她一块,她问溥仪想不想自己,溥仪半天也说不出句正经话,只含糊应付。   同居那晚的谈话,让李玉琴彻底看清了现实,溥仪给不了她想要的正常生活,连出狱的时间都是未知数,这晚之后,她离婚的想法更坚定了,1956年12月26日,溥仪亲笔写下离婚书,同意和李玉琴离婚。   1957年2月,李玉琴拿着长春图书馆的介绍信,到抚顺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正式起诉离婚,法院审理时,溥仪提交了答辩书,明确表示同意离婚,5月20日,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裁定准许二人离婚。   这场破例的留宿,没挽救回这段婚姻,反而让李玉琴彻底做了了断,对她来说,离婚不是结束,而是新生活的开始。   以上是小编个人看法,如果您也认同,麻烦点赞支持!有更好的见解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方便大家一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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