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弃籍的人想回国?这些门槛没那么容易过 最近听朋友聊起个事儿,觉得特别实在——那些早年为了各种原因放弃中国国籍的人,现在想重新恢复国籍,可不是填张表就能成的。 不是国家故意刁难,而是真要回来,第一步就得先拿出在国外的半年无犯罪记录。光是办这个证明,不少人就得在所在国跑好几趟,从当地警局开证明,到公证、再做使馆认证,一套流程下来没个把月根本搞不定。等把这些材料递到国内部门,还得等审查——朋友说他认识的人,光等结果就等了快一年,期间还得彻底注销外籍,一点含糊都没有。 有人觉得这流程太“苛刻”,可仔细想想,国籍哪能是说换就换的“便利贴”?当年为了利益选择离开,现在想回到这片土地扎根,拿出诚意、走正规流程不是应该的吗?这些门槛其实就是个“筛子”,把那些只想“两头占好处”的投机者拦在外面,留住的才是真的念着中国、想踏实过日子的人。 要知道,我国从来就不承认双重国籍,每一道审查、每一个要求,都是在护着“中国国籍”这四个字的严肃性。你们觉得,这样的“考验”对真心想回家的人来说,过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