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女人够狠!”重庆一女子犯罪,被判4年8个月,结果,女子被检查出怀孕,只能监外执行。可没想到,等到监外执行结束,准备将女子收监时,女子又怀孕了,就这样,4年时间4次怀孕4次监外执行,怎么看都透露着蹊跷,怎么每次都卡点?律师:恶意规避可收监! 这件事情乍一看像极了小说里的桥段,但它是真实发生在司法执行中的问题。 当法律保护孕期和哺乳期妇女的条款,遇上“时间安排”的巧合,一场围绕“漏洞”与“母性本能”的较量就悄然展开。 这不是偶然,而是一连串非常精准的时间点安排——每当哺乳期结束、收监程序准备启动,总会有一份新的怀孕诊断书出现,让监狱的大门再次关闭。 事件的主人公,是江苏镇江的一名1987年出生女子孙某,她并非初犯小错,而是曾在公司担任财务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进行虚开发票和职务侵占,涉案金额不小。 2023年2月,她收到了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网络上甚至曾传言判四年八个月,虽经澄清,但刑期的事实并未改变。 奇怪的是,这份判决在随后的四年里,先后四次因“怀孕因素”而未能执行,每一次几乎都发生在收监前夕。 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生育是一件自然且充满变数的事情,但在孙某的时间安排里,这个过程显得异常精准。 外界质疑声不断:为什么每次受孕都恰好在收监前?一次可能是意外,四次如果仍然如此,就难以用偶然解释,更像是一种经过计算的策略。 在其他地区,也曾出现过类似案例,让人们不禁怀疑,她是否参考了这些经验,从而形成了一套“规避收监”的操作方法。 这种情况揭示了薄弱环节,我国法律对孕期和哺乳期妇女的监外执行,是出于人道考虑,确保婴儿能够得到母亲照料,同时让刑罚在执行中保留温度,当这些条款被重复利用,就可能被当作一种规避刑罚的工具。 在这种背景下,受害方的权益往往被忽略,公司和员工因职务侵占蒙受损失,却眼看责任人因怀孕而长期滞留监外。 而婴儿,也在无意间成了阻碍刑罚执行的“屏障”,长期如此,法律的威慑力被削弱,公众对司法公平的信心也受到影响。 为什么执法机关看似无计可施?关键在于“主观故意”的认定,怀孕本身是一种生理现象,要证明它是为了规避刑罚,需要确凿证据。 在现实操作中,这几乎很难做到,正如法律界人士指出的,即便大家都认为存在“钻空子”行为,法律程序仍必须先保护孕期权利,这让执行机关陷入进退两难。 截至今年初,这种状况仍在持续,1月6日,媒体联系当地法院了解最新情况时,得到的答复依旧模糊:公示期已过,但孙某仍在监外执行,下一步是否收监尚未确定,也无法预测是否会出现第五次类似情况。 这一事件暴露了现行的漏洞,人道主义保护和刑罚执行之间,需要建立更细致的制度防线。 如果不明确哪些情况属于“恶意规避收监”,并建立对应审查机制,未来类似操作仍可能发生,执法机关依然会陷入无法可依、难以执行的困境。 法律赋予母婴保护权利固然重要,但同样重要的是,这份保护不能被滥用,制度的完善和证据收集机制的强化刻不容缓。 只有让规避刑罚的代价,高于实际服刑成本,威严才能回归,判决的执行力才能真正落实,公众对司法公平的信心也才能得到保障。 信源:法治进行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