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得好!”近日报道,河南郑州,男子和物业有纠纷,被保安挡在门外不让进,他报了6次

庞德月下 2026-01-10 08:37:09

判得好!”近日报道,河南郑州,男子和物业有纠纷,被保安挡在门外不让进,他报了6次警,均未被立案。民警劝他挪车,两次警告后,男子不配合,民警对其使用了辣椒喷雾,并将他强制带离,后男子被诊断为右侧3根肋骨骨折。男子认为警方的处置不合理,提起行政复议,却被两次驳回。但法院判决,却有不同结果! “我报了六次警没人管,结果我反而成‘闹事’的了?”谁能想到,这场和物业、警察的拉扯里,起因不过是一个“终身免物业费”的承诺。 这位姓田的先生,2015年响应黄标车淘汰政策把车交给社区,拿了500元现金后,社区口头承诺剩下的补偿用终身免物业费来抵。这事搁谁身上,都会觉得是捡了个实在的便宜,毕竟物业费是年年要交的开支,一句承诺能省掉十几年的花销,换谁都会记在心里。 可谁能料到,2021年小区换了新物业,一切都变了。新物业不认当年的口头约定,社区领导换了届,老领导也矢口否认,田先生手里又没留书面凭证,这口头承诺竟成了一张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 新物业直接把他的车牌拉黑,不让他的车进小区,哪怕他要装修房子搬东西,前几次靠报警还能协调进门,到了2024年11月24日,物业彻底不让步,田先生气不过,才把车堵在了小区唯一的进出口。 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从求助者变成了被处理的对象。从傍晚6点到晚上9点多,他连着打了6次110,想让警方管管物业拦车的事,可派出所始终以民事纠纷为由不立案。反观物业那边,一报警说田先生堵门影响通行,派出所立马就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立了案。 这种截然不同的处理方式,任谁心里都会觉得憋屈。民警到现场后,两次警告让他挪车,他不肯配合,辣椒喷雾就喷了过来,随后的强制带离更是让他伤得不轻——出院证上写着右侧3根肋骨骨折,还有多处皮肤擦伤,复查时还发现其中一根肋骨是新发的骨折,这伤明摆着是强制带离过程中造成的。 更离谱的是,派出所的传唤审批表上,承办单位明明写着“不同意强制传唤,立即解除”,可民警还是执意执行了强制带离,这程序上的漏洞,实在让人无法理解。 田先生不服气,申请行政复议,结果被两次驳回,复议机关甚至说警方的行为是“过程性行为”,不属于复议范围。换做普通人,或许早就被这一次次的驳回打垮了,可田先生偏要讨个说法,一纸诉状把派出所告上了法庭。法院的判决,终于给了他一个公道。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明确认定,田先生的报警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管辖范围,派出所不立案的行为违法,还要求分局在三十日内立案受理。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更是点出了关键问题:民警单方面要求田先生挪车,合理性本就值得商榷,强制传唤没经过所长批准,使用辣椒喷雾、强行扭送致其受伤,更是超出了执法的必要限度。 这事里藏着的法律问题,其实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物业觉得业主欠缴费用,就用拦车的方式逼缴,可根据民法典规定,物业只能通过起诉、仲裁的方式追讨物业费,根本无权限制业主车辆进出,这是赤裸裸的侵犯业主物权。而警方执法,更要守好程序和限度的底线,《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说得明明白白,使用辣椒喷雾这类警械,要以制止违法犯罪为限度,强制传唤也得走正规审批流程,少了任何一环,都是执法不当。 田先生的遭遇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哪怕是社区、开发商的口头承诺,但凡涉及切身利益,一定要逼着对方出书面凭证、签字盖章,不然换了人、换了机构,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一场因口头承诺引发的纠纷,闹到业主肋骨骨折、警方被法院认定违法,实在让人唏嘘。物业的蛮横、警方的执法失当,层层叠加才让小事变大事。如果当初新物业能坐下来和田先生好好协商,如果警方能公平处理双方的报警诉求,守住执法的边界,这场闹剧根本就不会发生。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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