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女子结婚35年,结扎30年,竟发现自己名下,突然冒出一个13岁儿子,她赶紧去“儿子”出生医院调病历,直接吓出一身冷汗,产妇的名字和身份证号都是她的,联系人是她丈夫的信息,女子心里咯噔一下,她质问丈夫,丈夫却大言不惭的说:孩儿他妈我不知道是谁,孩子现在跟着我上学呢,我俩离婚就行了。女子:我去,你想得美,我告你重婚! 据1月9日大风新闻报道,张女士婚后,生了1儿2女,儿女双全,她非常知足。 在张女士看来,家里顶门立户的儿子有了,知冷知热的小棉袄也有了,1儿2女五口之家的家庭结构是最好的,将来日子没压力,心里也有底气。 所以,夫妻俩决定不再要孩子了,那时候的避孕措施就是结扎,丈夫是家里的劳动力,如果他去做手术,太耽误事,1995年,张女士就去做了结扎。 一晃30年过去了,这天,张女士无意间在自家户口本上,发现她莫名其妙多了个13岁的儿子,目前,这个儿子正在读小学,而他是2012年出生的。 张女士倒吸一口凉气,这是咋回事?自己没有十月怀胎,也没一朝分娩,在结扎后的第17年,竟然又生下一个儿子,而她这个当妈的,竟然一无所知。 搞错的可能性不大,为了弄清楚怎么回事,张女士直接去了“儿子”出生医院调取出生证明。 这一调不要紧,张女士真是气不打一处来,浑身直哆嗦,产妇是她,身份证号是她,而联系人竟然是她丈夫。 这说明,这一切都是丈夫瞒着自己,进行暗箱操作的。 张女士第一反应,就是这个孩子,是丈夫跟外面的女人生的,因为丈夫不老实,她一直怀疑他外面有人,可苦于没真凭实据。 如今看来,丈夫真是太没底线了,不但乱七八糟,连孩子都生了。 果不其然,张女士一调查,还真是丈夫的私生子,为了给孩子办出生证,上户口,他偷用了自己的身份信息。 张女士愤怒的质问丈夫,可丈夫却轻描淡写的说,他不知道儿子的妈是谁,如今儿子在上学,他可以跟张女士离婚。 丈夫的言外之意就是,他不可能舍弃上学的儿子,如果张女士不接受儿子,他可以离婚。 张女士气的不轻,她受到这么大的伤害,丈夫不内疚,不后悔,竟然还要跟她一拍两散,既然他这么薄情寡义,她岂能让他好过? 看张女士不依不饶,丈夫说了实话,说他几年前13年前认识一个卖保险的女人,一来二去,两人暗生情愫。 这个孩子确实是那个女人生的,但是不是自己的,丈夫不确定,但女子说是,他就养着了。 张女士气的呀,浑身抖成一团了,同时,她认为医院也有责任,丈夫用她的身份瞒天过海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医院竟然不审核,让他得逞。 医院也没回避责任,承认疏忽大意了,承诺会追查到底。 可张女士的伤害谁来弥补?自己被蒙骗30年,最后没等来丈夫的道歉,他还提出离婚,真是不把自己当人看呀。 张女士无论如何咽不下这口气,她才不会这么便宜丈夫,既然你不仁别怪我不义,她决定起诉丈夫重婚。 这丈夫干的事儿简直太不是东西了,必须得好好说道说道! 张女士结扎30年,为这个家付出那么多,生了1儿2女,本想着日子能安安稳稳过下去。 结果倒好,丈夫瞒着她搞出个13岁的私生子,还偷用她的身份信息给孩子办出生证、上户口,这行为太恶劣了,完全没把张女士当回事儿,根本不尊重她,也不考虑她的感受。 更过分的是,事情败露后,丈夫不但没有一点愧疚,还轻描淡写地说不知道孩子妈是谁,甚至提出离婚,想甩掉张女士,这简直就是薄情寡义。 张女士咽不下这口气决定起诉丈夫重婚,这太对了!就得让这种不负责任、违背道德和法律的人受到惩罚。 婚姻是建立在忠诚和信任基础上的,丈夫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婚姻的底线。 医院也有责任,没审核好信息就办出生证,不过医院承认疏忽并承诺追查,还算有点担当。 但张女士受到的伤害,不是医院道个歉就能弥补的。希望法律能给张女士一个公正的结果,让丈夫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也让张女士能得到应有的安慰和赔偿。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张女士丈夫的行为涉嫌构成重婚罪。他隐瞒与张女士的婚姻关系,与婚外异性生育子女,并偷用张女士身份信息为私生子办理出生证明、上户口,虽未与婚外异性登记结婚,但若存在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群众公认等情形,则符合“事实重婚”的构成要件。 认定重婚罪需综合考量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持续时间及社会影响等因素。 张女士丈夫的行为不仅违背婚姻忠诚义务,更严重破坏一夫一妻制婚姻家庭制度,符合刑法第258八条的规制范围。 张女士起诉丈夫重婚,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应依法审查证据链完整性,若证据充分,可判处其丈夫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张女士作为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诉讼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及财产分割倾斜。 关注@灋律盐究员 学法辩是非,用法止纷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