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台独顽固分子台湾地区副领导人箫美琴嚣张地说,“大陆今天再次打压内政部刘世芳、教育部郑英耀,累计政治抹黑台高级官员14人,这些‘护台功臣’被列入制裁名单,说明他们做对了事.....” 说白了,“台独”顽固分子把大陆制裁当勋章戴,简直是把分裂国家的恶行当成荣耀,不拿出雷霆手段治治这股歪风,只会让分裂势力越发肆无忌惮! 1月7日,台湾地区副领导人萧美琴那番嚣张言论,听着都让人咋舌,她把大陆对刘世芳、郑英耀的制裁说成“政治抹黑”,还把这14名被点名的“台独”分子捧成“护台功臣”,宣称“被列入制裁名单说明他们做对了事”。 这逻辑真是离谱到了极点,就像小偷被抓还吹嘘自己本事大,完全无视一个中国的铁律和两岸同胞的共同利益。 要知道,被列入清单的这些人可不是什么“功臣”,刘世芳一边赤裸裸宣扬“台独”谬论,一边打压参与两岸交流的人士,甚至迫害在台大陆配偶,拼命给两岸往来设障碍;郑英耀则忙着编纂“台独”教材,用错误信息毒害岛内青少年,还处处阻挠两岸教育交流。 可这些人被制裁后不仅毫无悔意,反而抱团取暖互相打气,仿佛被大陆点名是多么光荣的事,这种扭曲的心态背后,正是惩戒力度不足带来的底气。 其实我感觉,现在我们如果只是单纯公布“台独”名单,却没有实打实的惩戒措施,后果可想而知,就像只贴出通缉令却不抓捕,只会让违法者更加嚣张,还会吸引更多人跟风效仿。 而且现在已经能明显看到,“台独”分子们互相站台、彼此呼应,形成了一股顽固的分裂势力,要是再放任下去,只会让台海局势更加复杂,损害的是全体中华儿女的根本利益。 其实不妨借鉴美军常用的精准打击战术,那种通过精准情报锁定目标、快速出击的模式,完全可以用在惩治“台独”首要分子上。 像赖清德、萧美琴这类核心“台独”分子,他们的分裂行径早已证据确凿,按照《反分裂国家法》和相关司法意见,完全够得上分裂国家罪的定罪标准。 把他们精准抓捕回大陆接受审判,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真正做到杀一儆百。 说到底,我们的法律早已为“台独”分子划定了红线,分裂国家罪的首要分子可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与外部势力勾结还会从重处罚,就算逃到境外,也能通过缺席审判追究责任。 既然有法可依,就该让法律长出牙齿,让“台独”分子明白,分裂国家没有好下场,所谓的“荣耀”不过是自欺欺人的幻梦。 文章仅为个人看法,你觉得对于嚣张的“台独”顽固分子,该采取怎样的措施才能有效遏制分裂行径?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观点。
